| 山东所有农产品市场、超市均建农产品检测室
新华网山东频道 2007-10-24 15:25:14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24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局获悉,今后山东省内所有食用农产品市场、超市、商场都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每天对进场交易的每一批农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将予以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为确保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山东省工商部门将积极建立“三道防线”,从源头上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山东省工商局明确规定,所有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并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根据规定,山东省内所有食用农产品市场、超市、商场都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和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制度;每天对进场交易的每一批农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测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经检验合格的,准许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山东工商部门还将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建立进货台账或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时间、流向等内容,农产品批发企业的销售台账至少要保留两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批次索要供货发票或产地证明,并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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