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将纳入质监
大众日报 2007-10-8 9:53:59
到今年12月底,山东省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记者从10月4日召开的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加工食品整治方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流通领域食品整治方面,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在餐饮消费整治方面,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在猪肉整治方面,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在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整治方面,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在进出口产品整治方面,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全部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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