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
新华网 2007-7-30 9:31:07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困难状况的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
在全国妇联日前举办的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座谈会上,民政部办公厅副巡视员李全茂指出,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留守儿童,要为其提供五保供养服务,符合当地规定的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留守儿童,要对其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困难农村留守儿童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谈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时,李全茂说,对农村留守儿童,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必要的预防、干预措施,防止其外出流浪。对已经外出流浪的农村儿童,要给予及时救助,并在查清其家庭情况后,联系其监护人,将其护送返乡。有条件的地方,救助保护机构要对其进行集中的管理和教育。要根据需要进行跟踪回访,尽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防止其再度外出流浪。
“根据去年的统计数字,我国目前大约有10.4万流浪儿童。”李全茂说,“这个数字是按照在民政部门得到救助的人数来统计的,还有一部分不愿意接受救助的,因此实际流浪人数还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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