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确看待当前的价格形势——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 2007-8-8 10:49:02
对当前的价格波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已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等多种措施,加强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工作。比如对生猪生产下降、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5月29日发出《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7月30日发出《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7月31日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国务院已决定采取建立母猪补贴制度、推进母猪保险工作、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完善猪肉储备体系等措施,促进生猪生产长期稳定发展。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相信生猪生产会逐步得到恢复。
问:物价上涨对一部分群众的生活产生了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测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生活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2元左右。请问,政府在安排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对于城镇的低收入阶层,政府已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二是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三是加强对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
此外,今年中央财政增加拨款77亿元,用于提高奖学金、助学金标准,并扩大发放范围,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国务院要求各地要畅通销售渠道,采取定点供应、临时补贴等方式,保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问:对个别经营者不规范的定价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市场调节价格的监管,政策性很强,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掌握政策。第一,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第二,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第三,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发布价格信息要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人心恐慌,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各地还要全面清理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和路桥站(点)的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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