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奥运催生制度财富 公共治理经验不应流失

人民日报 2008-8-27 6:29:27


    百年梦想,七年拼搏。13亿人口大国举办,20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奥运,这场超大规模盛会留下了宝贵的公共治理经验。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北京奥运已留下一笔不小的“制度财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奥运会后,公共治理经验不应流失。有关人大代表呼吁,应沉淀那些具有普遍适用价值的奥运经验,让其转化为刚性的“法治规则”,法律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制度财富”。这将使“后奥运”的中国公共管理更民主、更“绿色”、更人本。

    ① 绿色环保

    参与更广

    建议:从公权保护为主转向全民参与,适时赋予公民环境权

    绿色奥运带来绿色财富。7年里,北京按照申奥承诺,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共投入1400亿元资金,在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实施200多项治理措施。

    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全市累计淘汰、更新5万多辆出租车、公交车,全部达欧Ⅱ以上排放标准……

    “环保标准更严,公众参与更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绿色奥运,把国际环保标准和运行机制引入中国。要达标,市民贡献很大:首钢等污染企业外迁,机动车限行,执行“限塑令”等,都体现了公众参与。

    为保洁净空气,北京市200多家重污染企业整体搬迁转产。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建议,在修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时,应固化这一经验。规定在居民生活区一定距离内,不能建污染企业;有一定污染的企业从大城市外迁,应迁到人口密度小的地区的非居民居住区,而非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或农村。

    徐显明有一个心愿:通过绿色奥运,逐步实现一种转变——以公权保护环境为主,转向全民参与。“这种转变需要通过立法赋予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

    他建议,在将来修改大气、水、噪声三部“污染防治法”时,应明确净气权、净水权、稳静权等公民环境权,并规定与之相配套的环保及诉讼体制,全民维权,向污染宣战。

    ② 志愿服务

    在规范中提升

    建议:借奥运契机研究志愿者立法,加快制定全国性法律

    志愿者的微笑,北京最好的名片。170万奥运志愿者,自7月1日陆续上岗服务,笑迎全球朋友。

    《北京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手册》,50万奥运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人手一册,根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编写,解答了110多个问题。

    这部于2007年12月5日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列举了志愿者享有知情权等6项权利,旨在建立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体系。条例的实施,让北京奥运志愿者在规范中大大提升了形象,打出了品牌。

    截至2007年12月,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达2511万多人,累计超过2.68亿人次青年提供了超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2008年北京奥运会,让中国志愿者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姜明安说,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份和城市制定了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奥运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志愿服务全国立法进程。

    ③ 第一时间

    “报喜也报忧”

    建议:条件成熟时, 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法》

    北京空气质量情况说明会、奥运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一个个新闻发布会迅速公布信息,消解人们疑虑。随着赛事进展,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每天就体育赛事和非赛事热点新闻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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