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表达如何远离“暴力”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8-9-25 17:29:37

朱慧卿绘
近来,“网络暴力”频频见诸媒体,广受关注。这个新词语,描述的是近几年来在网络上愈演愈烈的、以“暴力”形式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的现象,其特点是参与的网民数量众多,声势浩大,很容易给当事者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心理创伤。
在日前由本报教科文部与人民网联合举办的“让网络远离暴力”座谈会上,专家们普遍认为,“网络暴力”现象越过了道德和法律底线,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亟须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手段进行防治,让网络逐渐远离“暴力”。
传播信息时夹杂着主观臆断
“网络暴力”打破道德底线
据专家介绍,“网络暴力”现象进入公众视野,源于2006年2月“高跟鞋虐猫”事件及当年4月的“铜须门”事件。这两个事件引起了网民公愤,在“网络通缉令”的强大攻势下,当事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被“人肉搜索”公开,其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刚开始,人们还在为网络时代“正义舆论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但是,随后“网上通缉令”越来越频繁,“人肉搜索”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私密。网上还发生了歪曲真相造成的“冤假错案”,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造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
特别是发生在2007年底的“很黄很暴力”事件,让很多人开始反思“网络暴力”现象。仅仅因为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了一句“很黄很暴力”,北京一名13岁的中学生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之一,她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在极短时间内被全部曝光,网上还出现了大量恶搞的视频、图片、漫画、帖子……尚未成年的孩子身心严重受伤,以至于她的父母发表文章,声泪俱下地谴责这种行为。
“良好的动机一般情况下会引发正面的行为,但在一些情况下,动机和行为结果却会出现偏差甚至相悖的情况。”心理学专家应力教授说,一些参与者对事件本身并没有真实全面的了解,通常只是根据自己单一甚至片面的信息来源,夹杂着主观臆断,对信息进行复制、改变和传播。这种行为很可能会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甚至健康权,给当事人造成较大的精神损害。
“假如不遏制这种打破道德底线的‘网络暴力’现象,也许有一天,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会使人减弱对网络的信任感,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的混乱。”应力说。
“语言暴力”往往伴随着侵权行为
健全法制保护公民权益
2007年底沸沸扬扬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过后,死者的丈夫最终选择了起诉,把对其发难的网民和网站告上法庭。他说,这个事件毕竟是自己的家事,毫不相干的网友们到家门口来闹,甚至影响了小区内的居民,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律师钱列阳认为,网上舆论的重压或许能促成当事人反思其行为,让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网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评论和实施行为,如果超越了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力”。
专家认为,“网络暴力”和社会暴力行为有很大不同。通常来说,“网络暴力”现象具有多种形态,包括网民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和当事人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受损;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言论和行动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一些网络事件还未得到证实,网民就开始发表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使当事人在来不及解释澄清真相之前,就被这些‘语言暴力’打倒。” 律师张雁峰说。
在“网络暴力”现象中,伴随行为往往是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等被侵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认为,要制止“网络暴力”现象,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现行法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需要健全法制,尽快出台保护公民隐私信息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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