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IT业界新闻>正文
 

网上作品非免费午餐 网站转载文章被判支付报酬

中国青年报 2006-5-23 10:21:43

    网上作品并非免费午餐

    本报上海5月22日电 (卫建萍  记者周凯)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转载文章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上海阅天网络科技公司因所属网站转载一篇网络文章未付报酬,被判向该文著作权人赔 偿经济损失720元,以及其他费用3000元。

    2003年11月,赖先生撰写的《前营销:被开发商忽视的一把营销利剑》一文在尺度地产顾问网上刊载,全文约6000字。刊文的同时,赖先生和尺度地产顾问网均未发表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

    2004年11月,赖先生与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赖先生以转让费600元的价格将该文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转让给三面向公司。

    之后,三面向公司先后两次向北京市海淀区公证处申请对中华服装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经公证,通过登录上述网站的“服装新闻-中华服装网”,相关网页上刊载了涉案文章。三面向公司认为“中华服装网”使用并传播该文,但未支付报酬,其行为侵犯了自己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将“中华服装网”的主办单位上海阅天网络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但应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出处。因此,此案中“中华服装网”可以转载涉案文章,但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现阅天网络科技公司没有提供其已向文章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证据,故该转载行为侵犯了三面向公司作为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上海阅天网络科技公司赔偿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经济损失720元,以及该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3000元。 

 

精彩图片


热点新闻

网上作品非免费午餐 网站转载文章被判支付报酬
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昨公布 网络词语增速放缓  
微软再向华投资2.5亿元 5年建3个高端实验室  
黑客木马入侵增多 即时通讯成病毒传播手段
先住新房后还钱 山东房贷可以入住还款 
中外合作项目赚眼球 山东本科招生略增 
山东麦收跨区作业拉开序幕
济南市慈心一日捐全面展开 捐款近17万 
细致排查定结果 今年山东将关闭24处煤矿
济南至拉萨中转联程航班已开通 票价低廉
三金花跻身WTA奖金榜前30 郑洁35万美元位列11  
劳伦斯奖揭晓:费德勒蝉联殊荣 雷诺加冕最佳团队  
明星效应背后的争夺战 丁俊晖走得好平衡木吗?  
2008北京奥运会女子摔跤金牌数不变 铜牌增加4枚
中国女篮击败立陶宛三战三捷 对手偏弱胜不足喜 


  Copyright ©2005 中国山东 sd-china.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