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猫烧香案取证难 暴露背后黑色暴利产业
新京报 2007-3-6 10:24:58
李俊在2004年就曾编写过盗号软件,这次利用“熊猫”病毒获利暴露出了地下黑客产业的完整形态。(吕宗恕)
“毒王”李俊制售电脑病毒月获利15万,如何量刑成为法律空白,办案人员呼吁亟待完善网络立法。
■核心提示
“熊猫烧香”案,中国首例利用网络病毒盗号牟利的网络案件。中了该病毒的电脑内部会生成带有熊猫图案的文件,盗号者追寻这些图案,利用木马等盗号软件,盗取电脑里的游戏账号密码,取得虚拟货币进行买卖。
2月3日,该病毒的制造者李俊落网。警方在此案背后发现了一个制“毒”、卖“毒”、传“毒”、盗账号、倒装备、换钱币的全新地下产业。一名涉案人员说,该产业的利润率高于目前的房地产。
而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法律来约束病毒制造和传播,更无法来保护网络虚拟钱币的安全。现在对李俊如何量刑或将是个法律难题。
仙桃警方告诉记者,根据李俊交代,他曾将“熊猫烧香”病毒出售给120余人,而被抓获的主要嫌疑人仅有6人,所以不断会有“熊猫烧香”病毒的新变种出现。
胡红义,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教导员,在和李俊交谈后发现,“熊猫烧香”背后还有一个通过病毒盗取游戏装备再倒卖的黑色产业链。
李俊处于链条的上端,其在被抓捕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至少获利15万元。胡红义说,而在链条下端的张顺目前已获利数十万了。
胡红义说,现在如何对李俊等人量刑将会是个难题。根据法律,制造传播病毒者,要以后果严重程度来量刑,但很难衡量“熊猫烧香”病毒所导致的后果。而病毒所盗取的是“虚拟财物”,就不构成“盗窃罪”,这可能导致李俊之外的很多嫌疑人量刑很轻或定罪困难。
卖病毒一年可买别墅
李俊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靠病毒牟利15万,一位反病毒专家说,李俊一年的获利就可买一幢别墅。
李俊和人说话时声音很小,回答问题速度很慢。他说,编写病毒原先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原始的“熊猫烧香”并不具有盗号功能。在根据网友要求修改了病毒后,来找他买程序的人才越来越多。
熟悉此案的胡红义说,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李俊烧香“的不同变种达到自己的最终需求。
凡是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的计算机就变成了“肉鸡”,即失去一切信息保护能力。于是,游戏账号和密码、QQ号码都被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盗取者的电脑里。
盗取者就能轻易获取游戏账号里的虚拟货币。
李俊说,他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病毒近20套。
当李俊和张顺接洽上后,张顺每天给李俊账上汇3500元,后来每天汇6000元。
直至被抓捕前,在总计不到一个月时间,李俊至少牟利15万元。
江民公司反病毒专家何公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只要“熊猫烧香”作者愿意,他一年之内可以买一座别墅。
“漂白”网络黑钱
从制作病毒到贩卖病毒,在虚拟世界中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有了大量盗窃来的游戏装备、账号,并不能马上兑换成人民币。办案民警说,只有通过网上交易,这些虚拟货币才得以兑现。
胡红义介绍,盗来的游戏装备、账号、QQ账号甚至银行卡号资料被中间批发商全部放在网上游戏交易平台公开叫卖。一番讨价还价后,网友们通过网上银行将现金转账,就能获得那些盗来的网络货币。
这样原先的虚拟货币就变成了现实世界中的货币。装备,“他们这些网站可以称为盗号、买卖一条龙,现在看来熊猫烧香的背景远没有那么简单。”《瑞星2006年安全报告》为“熊猫烧香”整理出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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