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垃圾短信产业链:端口号“二次转卖”难监管
深圳商报 2008-4-11 8:54:14
随后记者通过百度搜索“深圳短信群发公司”,发现竟有160万篇相关链接!其中很多就是短信群发公司的网页广告。坊间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些短信群发公司中,“有很多都是无牌无照、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地下黑公司,他们什么内容的广告都肯发,收费还特便宜。”
随后,记者根据其中一条网页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一位王姓联系人的电话。记者佯称自己新开了一间餐厅,想在福田区发促销短信。王表示,发送几万条短信大概需要几千元。如果每个月或每星期发送一次,价格还可再优惠。
随后记者在深圳一家运营商处获悉,目前深圳手机用户对垃圾短信的举报重点主要集中在商业广告、虚假中奖信息等领域;其次,恐吓、侮辱、违法骚扰、假冒银联等举报占比也一直位居前列,并在最近一个月呈明显上升态势。
难点
端口号“二次转卖”难以监管
虽然运营商对端口号有严格的控制,但仍有群发公司钻“政策”空子。一位业内权威人士、在通讯行业工作近8年的李先生私下对记者透露,“有些短信群发公司会私下买断别人的正规端口号,发送垃圾短信。”
据介绍,业内把转卖端口号的行为称为“二次转卖”。“对于这种秘密‘转卖’行为,运营商不好监控,只能通过用户投诉才发现该端口号的发送内容、发送对象偏离了原申请范围。但如果没有用户投诉,运营商根本无法察觉。于是这也成了监管的空白。”李先生告诉记者。(马剑芳)
盲点
点对点垃圾短信成监管空白
那么,通过点对点发送的垃圾短信,运营商是否有监管责任?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张丽杰律师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非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电信企业无权对用户所发送短信的内容进行检查,而那种“认为电信企业有责任控制垃圾短信发布的观点,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深圳一位业内专家也表示,“点对点短信由于涉及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私,加之运营商也没有执法权,让运营商对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有些难度,而且目前国家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或法律可依。”
那么,垃圾短信的泛滥究竟该向谁问责?垃圾短信问题又该如何监管?国家是否有相关政策出台?移动运营商对此又有何举措?本报下周将继续给予关注和跟踪报道。(马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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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垃圾短信
记者查阅不少资料,发现国家相关部门至今为止都没有对“垃圾短信”给出官方定义。
业内有人认为,以下7类手机短信为垃圾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泄露国家机密的;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封建迷信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证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马剑芳)
市民
声音
135××××5561:垃圾短信确实成为信息时代的一大公害,我每次收到垃圾短信,都及时转发举报,呼吁大家都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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