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讲座热遍中国 学习法律形成制度
中国普法网 2007-10-19 10:54:03
就是那间“不算大”的会议室,就是那张不算稀奇的圆桌,就是那短短的120分钟,却在中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中国的各级领导干部,领悟到了那间不大的会议室,那张不算稀奇的圆桌,那每次120分钟学习的深刻意义。随后在各地连续不断举办的法制讲座就是最好的例证。
社会发展的必然 依法执政的需要
据专家介绍,民主法制作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从清末民初就开始为国人所努力。作为人治传统很深、封建历史很长的中国,当时仅仅为走上宪政之路,就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使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新时期。但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从1957年到文革结束,中国法制遭到了破坏,中国再一次感受到了“人治必然导致灾难”的切肤之痛。 从1978年开始,中国法制进入了恢复、重建时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这一时期的指导方针。从那时起,在经历了近20年时间后,人们终于看到,在党的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这一基本方略被写入了宪法。 依法治国是时代的要求,但依法治国需要怎样的基础呢? 2002年12月,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要求我们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法执政,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这标志着我们党的执政方式,开始从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主要依法律执政转变,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分析人士认为,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依法治国,这既是党对各级领导的要求,也是时代对一个国家的要求,更是举办法制讲座的内涵。从目前各地举办法制讲座的状况看,这个内涵已被各级领导干部所领会,也在被大众所接受。 对分析人士的说法,可以从新闻报道中得到佐证:9月19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在拉萨举行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了讲解。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讲座结束时说了这样一番话:“建设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就必须把熟悉掌握法律知识、灵活运用法律武器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法制讲座热遍全国 学习法律形成制度
今年的十一长假刚刚结束,各地便纷纷举办法制讲座。 10月11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监督法。 10月12日下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主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也许我们无法准确地说明地方上谁是首个开办法制讲座的,但我们却能真真切切地看到法制讲座———这种学习法律的重要形式日渐被接受,近些年来,不同内容、不同层面的法制讲座在全国各地持续不断地密集地开展。法制讲座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地市、区县甚至村镇、街道延伸,法制讲座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军营……法律专家们越来越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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