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关注:物权法实施一月余 法官审判感触多
中国普法网 2007-11-12 10:57:56
曹越说,有时审判人员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要根据情况理解和适用法律,这也是对法律的一种完善。 “一部法律的完善要经过一段时间。”陈晓东说,“民法通则实施了20年,合同法实施了8年,都在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行补充完善。物权法大约需要5至10年的时间才能完善。”
宣传应该从概念抓起
11月11日,记者在北京街头进行了一项小调查。随机问了十几个人,竟然有一半人不知道有了物权法,而关心物权法的人对其中的许多概念也不甚了解。比如物权法的涵盖面、物权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等。 据媒体报道,湖北省武汉市魏某买了楼层相连的4套房子,他要把四套房子打通并将走廊包括进来,但物业公司阻止他进行装修,理由是走廓是本楼业主共有财产,不能归个人使用。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败诉。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魏某对走廊享有区分所有权,而不享有专用所有权。 俞里江认为,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应该是物权法宣传重点之处。建筑物内的承重墙、外面的墙面都应该是共有的,可以共有共管,但不能据为己有。比如,业主自己不能把外墙挖开,把自己的屋子变成门脸房。这些知识一般人都不太清楚。 “对物权法的宣传应该从概念抓起。”陈晓东说。 一位法律专家认为,“物权”的概念在以前的几部民法中都没有引入,现在突然形成一部法律,对一般人来说应该有一个较长的熟悉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