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析我国资源再生护身符缘何法轻力薄
中国普法网 2007-11-21 10:51:09
“在市场经济刺激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张规模庞大的民间废轮胎回收处理网。”张经说,目前在广东、浙江、山东等省已经自发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废轮胎集散加工中心,这些集散加工中心设备十分原始,环境污染严重,工作条件恶劣,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突出。
“跳龙门钻狗洞”
呼吁立法立规行业协会艰难前行
“像轮胎翻新这样一些看起来好像不属于宏观经济层面的事物,许多行政机关已经基本不掌握详细而具体的发展动态了。”张经说,这并不奇怪。 张经告诉记者,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类似这些具体的行业问题确实也是由行业协会负责的。但他同时强调,与我国不同的是,那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在做这些工作时,政府是其强大的后盾,法律是其坚实的基础,企业是其广泛的支撑。而我国的行业组织则是在困难的环境中“自己吭哧吭哧地一点点摸索着、前进着”。 对此,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的有关人士感受最深的是,为了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立法,他们是“既能跳龙门,又能钻狗洞”,竭尽全力地给行政机关做着说明、解释工作。 比如,按照规定,再生橡胶厂的税赋是其他制造业的2至4倍;在整个市场环境的刺激下,买废轮胎,过去要几百元一吨,而今最高一吨要掏1200元,而且还没有相应的发票等手续。17%的利用产品增值税额使利用企业难以承受,加重了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的税赋,不利于轮胎资源循环产业的发展。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一方面积极参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制定、调研工作,一方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税收存在的问题与其他实际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这一点连到协会检查税务账目的税务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听了之后都很同情。但同时又表示,政策是上面制定的,他们作为执行者无能为力。协会的同志就说:“好,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们就去找‘上头’!” “找上头,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张经说。
如何走出艰难困境
借鉴成功经验建规立制加快立法
记者了解到,为了应对国际市场通过技术标准对我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贸易限制,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承担起了按照国外技术标准架构制定我国自己的技术标准的重担,目前已完成4个行业标准的制定、送审、报批工作。2007年,他们将研究制定3项新标准。 据介绍,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废轮胎回收享受政府法定的补贴,而我国迄今未设立这种国际通行的管理制度。为了扭转这种回收体制上的落后局面,从2002年起,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在广泛调查和听取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代国家起草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针对如何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艰难困境,张经建议,要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制,出台有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相关技术、产业、税收、信贷、外贸政策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同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立法。 “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抓紧研究制定资源再生法及配套办法和标准,明确资源再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方面各自应做的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将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张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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