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荒调查之四川:我们这里法官确实缺得厉害
中国普法网 2007-11-30 10:19:04
“我考不起法官,对不起大家,只能提前退休……”
四川省人大的调研报告认为,法官流失及断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司法考试的高门槛,客观上使人才引进困难,是导致四川三州地区法官流失及断层的主因。 司法考试对推动中国司法进程有着重大意义,但与这个难度号称“天下第一考”的考试相伴,也有着司法系统的阵痛。司考制度实施以来,三州法、检系统近千人参考,仅三十余人通过,甘孜全州法院仅1人通过。通过者中8人已辞职或调离。民族地区司法考试通过率之所以低,一是考试难度大,学习资料缺乏,繁重的工作和复习的矛盾突出;二是相当部分人员不具备司考的文凭条件,无资格报名;三是民族地区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法院系统很多干部半路出家,很难通过司考。昭觉县四开法庭的一名老干警,从乡干部转入法庭工作以来,工作敬业,精通彝族习惯法“尔比尔吉”,公正处理了大量案件。在其退休那天,几百名群众自发组成长队步行送他到十几里外的家中。在杀牛谢客的仪式上,他端着酒杯眼含热泪说道:“乡亲们平日里都叫我德古(法官),我也自认是一名称职的德古,为此我尽了力,可是我考不起法官,对不起大家,只能提前退休……”听来让人唏嘘不已。 多年来,通过司考补充到三州法院的人数只能以千分之几计。而在2001年,仅在机构改革中,三州法官政策性退休达238人。多年来法官几乎只出不进,已直接危及基层法院正常业务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三州地区以外的不少县市情况也不容乐观。如乐山市,12个基层法院连续三年公开招考,补充81名工作人员,但三年来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也仅为20%。有的法院已经5年没有初任过法官,形势极为严峻。还有宜宾市,2002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通过司法考试37人,仅占当前法院干警总数790人的4.7%。
因待遇低通过司考的法官想离开法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司考的法官离开法院系统的冲动增强,如雅安中院近年来先后有3名干警通过了司考,两名离开了法院;其下辖的石棉县法院2004年有3人通过,全部流失,其中一名干警在拿到合格证的当天就向院党组递交了辞职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法官流失的现象。 以宜宾为例。尽管宜宾法院流失的法官中已知从事法律服务的为3人,占流失法官的比例仅为6.4%,但由此引起的示范效应不容低估。如翠屏区法院某副院长2003年通过司法考试,2004年辞职到某集团公司担任法律总监,年薪15万元,在全市法院引发了较强烈的反响。现在,两级法院均有为数不少的在职法官积极备考司法考试,为今后可能从事法律服务积极准备。法官参加司法考试这一现象,说明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是潜在的流失人群。在随机调查的16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院干警中,对于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中13人选择“可能辞职从事律师职业”,占所调查人数的81.25%。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这里法官的经济待遇差,法官职业吸引力不足造成的必然后果。法官法实施的不配套,造成法院干部待遇长期缺乏保障,是法官流失及断层现象的重要原因。 四川省人大的调研报告指出,在干部待遇问题上,法官法解决不了,而行政途径解决又存在干部职务不明确、职级偏低、文件冲突等问题。很多从业法官辛苦工作,但看不到奔头,失去了原有的热情与从业的积极性。法院与同级党政部门相比,除基本工资外,大部分政策性奖金都难以兑现,故而导致很多有才能的后备干部谋求转调党政机关。近年来凉山法院系统有57名办案骨干调离,他们在法院工作时基本上是科员,调离后职级几乎全部升到了正科级以上。调离的原因除任职资格问题外,多数是经济和政治待遇偏低。2004年,甘孜州委针对司法机关缺编严重、补员困难的现状,决定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其中一项就是面向全州公务员公开招考100名工作人员到司法机关,但结果是昔日人们看好的法院检察院,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基本开考比例,不得不尴尬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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