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初成
,中国普法网 2007-11-5 10:14:08
“越来越多的基层政府已不再像以往那样,只是把备案审查‘红头文件’作为套话与摆设,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就算了。他们选择创新,讲究操作性,严把‘红头文件’制发关;他们力图严控借‘红头文件’滥施公权力,同时强调‘红头文件’要集中民智、尊重民意。”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人士说。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指导推动之下,我国现已初步形成五级政府、四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
从2005年到2007年上半年,31个省级政府共收到市级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937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的达1013件。2006年,全国市县级政府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0632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的达10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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