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个省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重新犯罪率不足1%
中国普法网 2007-12-17 10:46:09
泊头市龙屯村的小盖2004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因支付赔偿倾家荡产。2005年3月,小盖借钱办起一个养鸡场,谁知道鸡得了瘟病,他去村里有经验的养殖户“取经”,人家嫌他被判过刑“晦气”,而且还经常与村民发生争执,把他拒之门外。 李振琴带着畜牧局的技术人员及时赶到小盖的养鸡场,控制住了瘟病蔓延。小盖的女儿因家庭贫困面临失学,李振琴又找到村小学,与校领导协商免除了孩子的全部杂费。心存感激的小盖主动通过村大喇叭向村民承认过去的罪过,并承担了义务清扫村街的任务。 “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两年来,我们注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三支队伍。”河北省司法厅厅长张庆华说,河北省试点地区已全部实现每个司法所明确1名社区矫正工作专职管理人员,我们采取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取得了一定效果。 据介绍,河北省目前已发展了1533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全省各级社区矫正组织,积极吸纳有关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在校大学生、村(居)委会干部组成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亮点: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北京、浙江、山东、河北、黑龙江、湖北、广东、辽宁等省从监狱、劳教所抽调570多名干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北京市抽调监狱、劳教干警357名,分布在全市313个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证明,抽调监狱劳教干警在试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抽调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王珏介绍说,在社区开放的环境下,社区服刑人员对国家机器的强制力缺乏直观的感受,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缺乏服刑意识和罪犯意识,干警的参与对服刑人员能够形成威慑力。 王珏说,监狱劳教干警具有较多的刑罚执行知识和较为丰富的罪犯教育、感化和挽救经验。他们将监禁矫正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与社区矫正相结合,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司法所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利于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新起点:社区服刑人员获减刑
今年3月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宣告仪式上,景某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减刑裁定书时,绷紧的脸上漾起了笑容:“算上这个(减刑奖励),我的矫正期就满了!”作为湖北省首次获得减刑奖励的两名社区服刑人员之一,在社区接受了近两年改造的他话语很真诚。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宣读了解除矫正书,宣告他正式解除矫正。 景某曾是武汉某单位干部,因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去年5月起被移交到洪山区某社区接受矫正。在社区矫正工作者关心和帮助下,景某积极改造,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并发挥特长,自觉承担起社区花坛、宣传栏、自行车棚的维护修理工作,颇受社区居民好评,并获得了社区矫正组织3次以上表扬。 几年来,各地社区服刑人员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有的火海救人,有的助人为乐,更多的是在积极改造。很多“几进宫”、从小被定义为“坏孩子”的服刑人员,都是矫正期间受到了生平的第一次表扬。 王珏表示,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之初,各地对表现突出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表扬、记功等行政奖励,到现在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减刑,这对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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