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政法综治9大关键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
中国普法网 2007-12-24 11:26:12
再过几天,2008年的篇章将被翻开。 回首2007年,中国政法机关采取一系列“大动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选取了九大关键词,来捕捉政法综治工作的每一个闪光点。
1 深化平安建设
“平安是福。” 同对和平的渴望一样,平安是全社会每一个人最朴素的愿望。平安体现在群众安全感的提高,体现在社会治安的稳定。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满意度高,认为打击犯罪有力,社会治安比过去好了。”这是前不久中央综治委督导检查组在督查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平安建设工作后的感受。 在这次督导检查工作中,11个检查组分别在所在地开展了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调查表明,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趋好,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底,群众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91.9%,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2006年占92%,上升了0.1个百分点。 “创平安、保稳定、促和谐”已成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一个党委政府统揽全局、政法综治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平安创建大格局基本形成。
2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适用死刑更慎重了。2007年1月1日,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监督者”主动受监督了。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825个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选任人民监督员21962名。 群众诉讼更方便了。截至目前,为方便群众诉讼,全国6520个人民法庭实行了直接立案,占93.93%。 国家对刑事被害人伸出援手了。2006年有10个省份的人民法院开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试点,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780.24万元。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面对的话题,正在向纵深推进,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中央政法委员会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于2004年底提出了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和完善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和完善监狱和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司法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司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部门、企业管理“公检法”体制等10个方面35项改革任务。 党的十七大再次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要求,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3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规定,多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目前,35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中绝大多数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
3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从2006年春天开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今年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这一触及300万名政法干警灵魂的教育活动,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政法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对全体政法领导干部组织专题学习,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青年政法干警组织专题学习,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在政法部门所属院校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政法干警全员考试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地政法部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遏制了执法权力的滥用。不少地方以解决“执行难”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突破口,健全责任倒查制度,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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