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法律六进”形式 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中国普法网 2007-12-29 16:28:43
青岛市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丰富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
一是夯实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开展“五个一”建设,即每村建一所法制夜校,建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建一个法律图书角或图书室,建一条法制宣传街或法制宣传栏,为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目前,青岛市95%以上的村达到了要求。 二是创新农村普法形式。今年6月,召开了全市“法律进乡村”经验交流会,推广了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胶南市等单位的经验做法。例如,深入开展“十百千万送法”活动,即组织十个直属部门,选择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百部法律,制作成千块法律展板,送进万户家庭。推出了“1+10”普法宣传新模式,聘请村内威信较高,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党员、群众担任法制宣传员,每个宣传员负责联系至少10户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1至10月份,全市共举办村两委法制培训班298次,参训达13724人次;针对农民(含农民工)举办专场普法活动1206次,受教育达32万余人次。 三是做到“八个到农村”,即法制宣传队伍到农村,法制宣传资料到农村,法制讲座、以案释法到农村,法律咨询、服务到农村,法制文艺到农村,法律培训到农村,依法治理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到农村。 四是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普遍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创先的依据。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促进社区普法规范化
一是健全完善社区法制宣传体系。加强社区“五个一”建设,即建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建一个法律图书角或图书室,建一条法制宣传街或宣传栏,建一个固定的普法场所,为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加强“普法宣传队、法律辅导员、法律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定期为居民上法制课;广泛开展“争创法治楼院”、“做法律明白人”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四方区每月召开“普法大集”,集中为社区居民普法。市北区每年为社区赠送《法制日报》、张贴楼道法制宣传知识画等,积极营造社区法律文化。 二是健全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推广了市北区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消防“五进社区”做法,开展零距离诉讼、维权接待、法律援助、交通安全和消防知识宣传等法律服务。 三是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强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四是健全完善社区法治组织体系。成立由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 完善机关普法制度化
一是借各级机关抓作风建设之势,打牢“法律进机关”的思想基础,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广泛宣传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在机关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倡导学习法律知识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借“五五”普法启动之机,打牢“法律进机关”的制度基础,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常性。“五五”普法启动后,修订了《中共青岛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普法考试、任前考法等制度。全市开通了普法网,区市建立了普法网页,机关健全了普法机构。 三是借机关职能部门之力,打牢“法律进机关”阵地基础,拓展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多样性。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了执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使每名干部不但能自觉学法、懂法,更能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行政事务。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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