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税制改革棋至中盘 欲通过减税维护社会公平
第一财经日报 2007-4-20 11:33:52
我国实行的“生产型”的增值税在新的形势下,弊病越来越明显:第一,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影响我国的产品出口;第三,影响我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4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一季度税收新闻发布会,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提问时表示,为了配合国家中部崛起的战略,继2004年7月在东北地区之后,将于今年内在中部六省部分老工业城市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增加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目前正在和财政部加紧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
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和营业税一起构成了我国的流转税,两者占据了我国税收总额的66%以上。在13日发布的2007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中,一季度工业增值税完成3102亿元,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1419亿元,加起来占总收入的比例40%。
此次中部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将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消息称,仅在江西南昌、九江、景德镇和萍乡四个市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就将减少税收5亿到6亿元。
这只是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中国进入减税周期后的最新进展。在此之前,从东北地区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到消费税改革;从消费税调整到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从两税合并到慈善捐赠抵扣标准提高,中国进入了一轮以降低税率为主要特征的减税周期。
1 税制改革棋至中盘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撰文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各国纷纷推出了减税计划和方案,调低税负,形成了新一轮世界性的减税趋势和潮流。
目前这一减税浪潮,势不可挡。之所以出现这种形势,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竞争的加剧,通过减税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二,当前出现了世界性的经济增速减缓和滑坡,从而把减税作为刺激需求和扩大投资的重要手段。第三,税收理论在更新。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主张减少政府和税收对经济的干预、实行税收中性原则的呼声和理论在增强。
经过数年的对数个税种的调整,中国的减税也棋至中盘。
1999年11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需要改革完善中国现行税制。经历多次讨论之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此轮税改的原则: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在此后四年多的时间中,中国的税率在税改过程经历了一轮渐进式的下调过程。
“虽然资源税等税种税率将提高,但是都是一些小税种;而降低税率的税种比如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的主体税种,因此总的来说,有增有减,以减为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对仍在进行之中的此轮税制改革如此评价。
取消农业税、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两税合并以及增值税转型是此轮减税周期的主要减税税种。
在2005年年末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议》,该决议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长金人庆在当时的一次讲话中表示,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
几乎是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也同步完成,在当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中,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被高票通过。从2006年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此前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减少财政收入约280亿元。
2007年全国“两会”的最后一天,企业所得税的改革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2007年3月16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高票通过,以2005年财政数据测算,两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将减少税收收入总量的3.15%左右,也就是近1000亿元。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一直相当谨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才明确提出了被外界称作是“打了折扣”的“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