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爱英: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普法网 2007-5-18 15:40:33
近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内蒙古调研时指出,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月14日至17日,吴爱英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云等领导陪同下,先后到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女子劳教所、第二监狱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司法所、司法鉴定中心、义盟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包头市建中律师事务所等地进行调研。在内蒙古期间,吴爱英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杨晶等区领导就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谈,对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吴爱英高度重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在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女子劳教所和第二监狱,吴爱英考察了干警备勤室、教学楼、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仔细了解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以及狱所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等情况。吴爱英指出,监狱劳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关键靠队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要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依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从优待警。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长年工作在监管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的第一线,要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司法所,吴爱英强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重点,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第二批国债建设项目,积极安排第三批国债建设项目,力争早建成、早使用。司法所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法律参谋和助手。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司法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重视司法所建设,关心司法所工作,多支持、多指导,真正让司法所的工作活跃起来。 吴爱英对人民调解工作非常关心。她在仔细了解了罕台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后指出,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作好人民调解工作非常重要。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人民调解工作,着力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在调研中,吴爱英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抓好有关规范经济社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抓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深入。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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