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团:活跃在普法前沿的生力军
中国普法网 2007-5-22 14:47:29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法学专家学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这是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去年5月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的。 去年11月15日,“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在北京成立。 积极组建“五五”普法讲师团,加强对讲师团的管理,是“五五”普法师资力量的保障。“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讲师团组建、活动、管理的方式方法,促使普法讲师团真正发挥作用。
各地讲师团相继成立
“古之学者必有师”。在普法工作中建立普法讲师团这样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对于法律专业知识的普及有着重要意义。 吴爱英在“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立仪式上指出,讲师团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力量和服务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的专门队伍,承担着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推动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职责。 “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立后,全国各地各部门相继组建地方和部门的“五五”普法讲师团。 这些遍及全国,由涵盖各学科领域的法学专家、学者组成的讲师团,活跃在“五五”普法的一线,他们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民主法制理论调查研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为领导干部学法开展各种专题讲座和法律服务;承担普法骨干培训、普法教材编写、普法考试命题等相关工作。
讲师团活跃在普法前沿
“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的讲师团队伍活跃在普法前沿。 ———北京市普法讲师团由关心法治建设、热心普法公益事业、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践工作者组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律知识,就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等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首都民主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福建厦门市成立了以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厦门市行政学院的法学教授、博士、硕士等法学专业人才为骨干,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组织的法律专业人才广泛参与的“五五”普法讲师团与师资库,为“五五”普法向各领域、各层次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师资保障。 ———四川省将讲师团队伍纳入推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县建立一支普法讲师团,每个乡镇建立一支普法宣传队,每个村建立培养一名法制辅导员,每个组培养一名普法骨干,每一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五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巡回讲座。2006年9月,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法学界专家学者在全区五个市九个县(市、区)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观念与依法治国”、“平安宁夏与法治建设”、“公务员与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了14场“五五”普法巡回法制讲座,听取讲座的人数达八千六百多人。
“规范化建设”促进讲师团队伍发展
“探索促进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这是全国普法办在《二○○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强调的。 由于普法讲师团队伍构成不占国家编制,没有工资补贴,来自不同的单位,人员管理交叉,因此,建立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监督奖惩制度,才能将普法讲师团建成一支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普法队伍。为保障讲师团队伍的良性运作,各地纷纷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出台和完善讲师团管理办法。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制定了《独山子区“五五”普法讲师团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讲师团的基本任务、讲师团成员的聘任、讲师团工作程序、讲师团培训交流制度、讲师团奖励机制。办法首次对讲师团成员实行补助津贴制度。 天津市津南区制定了《津南区“五五”普法讲师团管理办法》,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要求讲师团成员每年至少要向普法对象授课两次,授课中要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注重实效,切实达到普法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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