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要盯紧被监督者有点难
中国普法网 2007-8-3 11:13:25
县城小,藏不住个事。刑警队私放嫌疑人,消息很快传到检察院,我们立马查办。
现在想来,当时真像一把盐粒撒进热油锅里,闹得沸反盈天。公安局的熟人撞进我办公室,吼:“都是政法机关的,自己人咋还弄自己人哩?”县里也有领导出来说话了:“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老刘也是正科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说:“那可不行,我睁着一只眼,可另一只眼闭不上。”
咱监督人家,一定得讲证据。我让副检察长冯海龙带人调查取证,结果,所有证据显示,刑警队的两个人确实徇私枉法了。这案子办得铁,知道的人全都心服口服。案子移送起诉期间,两个刑警主动写下悔罪书。
最终,小偷被判3年有期徒刑。那俩刑警被判徇私枉法罪,免予刑事处分。这案子震动大,好些人跟我聊,说检察院立起一面镜子,可不能犯那错。总算达到教育目的了!
“办就办个‘车倒牛卧下’,和稀泥算什么?”
程文贵,安塞县检察院检察长。标准的陕北汉子,擂起鼓来,挥起镲来,“咚咚锵锵”震撼人心。他天天挤时间练书法,最爱写“爱莲说”……
【老程的讲述】一个县检察院,其实跟一个人一样,也要讲生存环境。就这么大个县城,成天剑拔弩张,还咋“活”人呀?我们与公安,那是既监督又配合,讲究形成合力;与法院,我们提前介入,提出量刑建议。你看,这么多年来,安塞县没有一起抗诉案件。所以我跟我们的检察官说:“多一点人来人往,少一点文来文往。”
可是,我也经历过一桩糟心的监督案。
外县有个法庭,聘了个高中学生做饭。有一天,一个农民上门告状,说某人欠他2000元钱不还,中间还有个担保人,希望法庭能判让担保人还钱。那个做饭的高中学生就制好了判决书,庭长签了字。过了几日,法庭几个人开着车去担保人家里执行判决。
担保人不在,只有儿子、儿媳在家,与法庭的人吵了起来。法庭的人摸出铐子,压住儿媳铐了。一个围观的人连忙喊:“可不敢铐,小心这媳妇流产了,人家可是多少年怀不上娃的。”法庭的人一听,赶忙开铐子,只来得及开了一半,那媳妇舞着扎着铐子的手,躲进窑里,关紧窑门,大骂起来。
围观的越来越多,法庭的人一时难以脱身。后来,县法院来人支援,将担保人儿媳司法拘留。
次日,这儿媳流产。当地公安局调查的结果是:戴手铐过猛导致流产。担保者儿子就去检察院告状。案子被指定到安塞县检察院办理。
安塞的监督案子少,按说这次增加案源,是个好事。可我的感觉是“吃素的拾得个羊蹄蹄”,扔不得,又拿不得。为啥?上级光给了个案子,但没人到案,“帽子底下没有人”嘛!
我吃透案情,与法院院长协商,看外县那个法庭的人这样办案,够罪不?能判下来不?院长详细听罢,说“没问题”,我才下决心逮人。
逮人的当天晚上,市里来了好些人,要求放人。我说那不行,一切得按法律程序办。
开庭时,说是公开开庭,旁听的却没有一个老百姓。为啥?外县法官来得多,审判庭挤满了。
县法院传来消息说,可能要判无罪,我还不信,因为证据很清楚。果然,法庭的人一审判了无罪。市检察院抗诉,市中院二审仍然判决无罪。
这时,外县的那几个法官已经关了83天,他们要求我们安塞检察院赔偿。我说:“关你们83天,我觉得这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你们不分青红皂白,铐人家老百姓的时候,咋不想想后果?”
市中院立了这起赔偿案。
我火了:“办就办个车倒牛卧下!”马上向县委、县人大和市检察院汇报,一些市人大代表听说了案情,也准备在人代会上就此案提出质询。
后来,上级领导出面了,最终,赔偿案不了了之,“和了稀泥”。
至今,一提起这事,我心里还疙里疙瘩的。为甚?窝囊啊,老百姓受了冤屈,咱没给人家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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