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立应急医疗机构制剂特别审批程序
大众日报 2006-1-27 9:44:02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日前,我省正式建立医疗机构制剂特别审批程序,通过应急启动、早期介入、快速审批等程序,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山东省将在四种情形下启动应急医疗机构制剂特别审批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山东省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国务院决定在山东省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省政府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急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为保证应急医疗机构制剂的供应,省卫生厅提出对已获得批准文号的应急医疗机构制剂实行特别审批的建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省政府的决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对某种或者某些医疗机构制剂实行特别审批。
根据程序,山东省将尽可能缩短申请受理、注册检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的时间,其中技术审评工作将在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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