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额检测成本如何转嫁?医用三源监管纷争不断
中新网 2006-10-26 14:09:04
中新网10月26日电 “医用三源”是指医用诊断仪器或治疗仪器的辐射源、超声源和激光源。临床上的X射线机、CT机、B超机、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都是通过这三源对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如果这些仪器的辐射能量值不准确,不仅容易造成误诊,还会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定。
据市场报报道,究竟应该谁来监管“医用三源”?为此,安徽省卫生监督部门的专家再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协调意见,明确界定“医用三源”监督检测执法主体。据悉,监管主体之争已有多年。
争议时日久 仪器隐患多
大家可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医生用仪器检查同一部位,可几家医院得出的结果却不尽相同。有的患者甚至被医生把发炎误诊成了癌症,导致了医疗纠纷。这些事情发生的“罪魁”是检测仪器辐射量不准,致使检查时出现伪影等偏差。生命非儿戏,“幸运”的是无癌诊断为有癌,如果仪器失准开个相反的“玩笑”,那岂不误了病情。
据调查,对于“医用三源”的检定机构问题,不同省市的情况并不一样:有的由卫生部门负责,有的则由卫生、质监两部门联手强检,有的需要地方政府每年召开协调会解决,有的仍在争论不休,有的地方检定工作在几年前就已基本搁浅。由于卫生、质监部门工作扯皮,各地逃检漏检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医院的仪器隐患重重,这种无休止的争议无异于拿患者的生命健康开玩笑。
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质监、卫生两个部门都对同一项目进行重复检测,不仅增加了医院的经济负担,也加大了机器的损耗,而且每次检查至少需要一天,多一次检查就要剥夺一天患者诊疗的机会。由于一直以来“医用三源”都是由卫生部门监管,最近几年质监部门才对医院进行的“强检”,所以很多医院拒绝质监部门检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有的甚至对簿公堂。
去年年底备受全国关注的“百色医疗器具超期服役案”二审终结,被告方广西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胜诉,原告方百色市田东县妇幼保健院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全国其它地方类似的官司,基本都为质监部门胜诉,看似给“医用三源”之争划上了句号。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质监部门吃“闭门羹”的现象在各个省市仍存在。安徽省蚌埠市,到目前为止,仍有80%的医疗单位的X光机和B超机都没有经过“强制检定”。
广东省佛山市的质监局与有关医院及其主管单位仍存在重大分歧。
……
法规又打架 各说各有理
究竟应该由谁来为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辐射源的量值检定把关?医用三源检定遇尴尬的分歧又在哪里?
“医用三源”监管纠纷起因于现有法律法规相互矛盾。质监部门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而卫生部门则认为,“医用三源”是诊断、治疗疾病用的,不是计量器具。对此, 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用加速器等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医用加速器、钴-60治疗机、X线诊断机、CT机、医用激光源、医用超声源等是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医疗设备,不是用来测量被测物量值、以量值传递为目的的标准物质和标准器具,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畴。”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卫生部出台的几个文件都明确表示,“医用三源”不属于检定的计量器具范畴。
“医用三源”究竟该由谁检定?引起争议的根源就在于“医用三源”是否属于计量器具。如果属于计量器具,质监部门毫无疑问就是合法的检测者;反之,则属于卫生部门监管。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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