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 2006-2-13 9:3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应急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现将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参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夯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基础的关键年。为了实现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目标,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机制、体制、法制,进一步细化卫生应急工作的职责、制度、标准、规范等,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完善预案体系 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单项预案,完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预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体系。 二、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管理 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推进各级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管理机构的建设,完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制订《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充分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专家库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建设、优化卫生应急物资准备、标化卫生应急装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组织开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卫生应急工作手册》及应对重大急性传染病、中毒、核和(与)辐射损伤等内容的培训;重点就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中毒、辐射损伤等开展演练;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应急协调管理能力和现场有效处置能力。 四、完善预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强化信息管理 加快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推进各省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逐步形成指挥有力、信息快捷、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决策网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直报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计算机自动预警;加快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的建设。建立畅通、快速、准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体系,做到信息及时准确,预警适时有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 五、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对程序 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充实现场处置力量;做好救灾防病及各类急性中毒、核与放射事故、反恐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研究紧急救援机制,结合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大规模突发事件或群死群伤事件紧急救援模式,完善科学、规范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