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热药退不了“药物热” 医生提示治疗注意事项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7-8-31 9:43:05
这几天,王妈妈因患呼吸道感染,发热达40℃,她先后用了几种抗生素,又交替使用几种退热药。5天后,症状和体征都消失了,精神、体力也恢复了,只是热度仍然持续不退。经医师查房诊断为“药物热”,立即停用所有的退热药和抗生素,两天后王妈妈体温就下降至正常了。
药物热是临床上使用某种药物后,直接或间接引起机体发热的反应,是药物常见的副作用之一。药物热与感染而致的发热有类似之处,如白细胞计数升高、嗜中性白细胞比例增高等。但药物热有其自身特点,发热热度较高,并伴有药物过敏的其他症状,如关节痛和皮疹等,病人一般状况(如精神、体力等)尚可,中毒现象也不严重,停用致敏药后约在两天内热度即可消退。
发生药物热的原因主要是药物过敏反应和病人特异体质的个体反应。许多药物都可作为抗原与病人体内的蛋白质结合,产生抗体,这种抗原抗体复合物被粒细胞吞噬后再释放内源性致热物。经临床药理研究表明,几乎半数以上的药物可导致药物热,较常见的有:抗生素(青霉素、红霉素等)、抗组织胺药(扑尔敏、苯海拉明等)、磺胺类药、抗结核药(链霉素、雷米封等)。有趣的是,许多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消炎痛和布洛芬等)本身也会引起药物热,此称为“药物的矛盾作用”。
病人特异体质反应在药物热中占较高比例。它只发生在特异体质即某种遗传缺陷(如6—GPD缺乏)者身上。如:遗传性药理性溶血性贫血,患者缺乏红细胞6—GPD酶,或为异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所致。前者发生的药物热除高热外,还表现为寒颤、呕吐、贫血、背痛和血尿,甚至无尿。后者表现为高热、咬肌痉挛、骨骼肌进行性强直、心动过速、呼吸急迫、缺氧和代谢性酸中毒等,严重者可因心跳骤停而死亡。
出现药物热时,应由医生明确诊断。治疗原则首先是停用致热药。然后,作好以下几点:(一)按医嘱用药,不滥用药物,明确“是药三分毒”,掌握“能不用则不用”的用药原则;(二)特异体质者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师,使医师选择药物时对药物热有所警惕;(三)严把药品质量关,禁止使用过期、污染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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