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石刻)的特点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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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叶昌炽在《语石》中说:“凡刻石之文皆谓之碑,当是汉以后始。”叶氏一针见血地明确指出,碑是一切石刻(除帖石外)文字的总称。其实碑只是刻石文字中的一种,后来人们将碑的含义加以引伸,才把所有刻有文字的石刻(包括碑、碣、墓志、造像、刻石、刻经、塔铭、摩崖、石阙、题名、题诗、界石、画像等等)统称为碑。碑刻能经千百年岁月而保存下来,为研究古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历史、人物、书法艺术提供宝贵的资料。

俗话说:“寿同金石”,这虽是吉祥语,但人们乐于利用它作为书写的材料,刻文纪事,这绝非偶然的。尤其是秦汉以后,石盛而金衰,故其纪功述事,多赖于石,以垂后世。因为“碑刻”相对说来具有长期保存的性能,所以自古以来,人们所创作的大量石刻(或称碑刻)资料,就有着独自的特色。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碑(石刻)的特点

1.数量极大,视为可观

三千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创造了各类石刻,其数量很是可观。倘若问及我国到底有多少石刻,这就很难说出其精确数字。可是从历来一些石刻著录和现在全国各省市、县等对文物普遍调查的情况来看,只要认真地进行一些统计、归纳,也可以得到一个大致的数量。如以北京市为例,据普查一般石刻有七千多种,而房山石经(图3)有1.4万多块,共计二万多件,由此推算,全国现存石刻和资料,远远超过二十万件以上。

2.分布地域辽阔

由于石刻所用的材料,一般都是比较坚硬的岩石,故耐损力强,质地细密,不怕风吹雨打,阳光曝晒,往往能长期保存,经久不坏。故其石刻无论是内地或是边寨地区,到处皆可树立,可说遍及祖国大地,比比皆是。所以,我国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只要具备了制作条件,无不利用石刻资料这一形式。就石刻上所刻的文字而言,各族人民都赖依石刻这一形式,来充分发挥其宣传作用。故在我国石刻资料中,文种除汉文之外,还有满、蒙、维、回、藏、吐蕃、西夏(图4)、女真等几种。所以据历代文献记载和人们所从事这方面工作来看,石刻涉及到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可谓遍布全国,其中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西安、洛阳、曲阜、桂林等地,有的一个县市就有好几千种。

3.时间绵长,长久保存

这里有两重含义,其一,即每一件石刻,倘没有水火兵燹厄运的情况下,保存的时间很长久。如《石鼓》、《琅玡台刻石》,西汉和东汉的碑刻,直至保存至今,有的石刻由于岩石本身硬度高,质地细密,能较为完好地保存至今,如《曹全碑》、《衡方碑》、《鲜于璜碑》(图5)等就是如此。其二,指人们用石头作材料,刻文纪事的时间长。这与某些纪事材料(甲骨、金文、简、帛等)只盛行一个时期,大不相同。而石刻自出现以来,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元、 明、清、民国,直至新中国的诞生,上下经历二三千年时间,代有佳刻,可谓至今不衰,成为人们汲取无穷的文献资料和书法艺术的源泉,岂不是两全齐美的快事。

4.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我国自石刻文字产生以后,经过三千多年的发展,各族人民充分发挥各自的智慧,创造了形式多样,类别颇多的各类石刻。从历史上来看,为了有效地运用和研究这些资料,历代学者曾做了不少的归纳整理工作。如朱剑心《金石学》一书里把石刻归纳为两大部分,共分四十六个小类;陆和九在《金石学正篇》中将各类石刻分为五大类;马衡《凡将斋金石论丛》则分为四大类。以上诸家的分类,虽多寡不一,互有异同,但有其共同之处,即从各种不同角度作了归纳,达到了便于使用的目的。笔者根据平时工作的实践,认为根据石刻的内容来归类为妥,故余意十分赞同陆和九先生的归纳,以分五类为宜。

碑的类别

1.碑类

凡刻石、碣、摩崖,均归属此类。

《说文》:“碑、竖石也”,以文勒石。主要是指纪事内容比较丰富的那一部分刻石,为纪前人功勋而用。即把碑作为书刻文字,从纪事颂德而扬名显姓,这种碑,则始于东汉,其作用如同现在的碑一样。碑按其内容与作用,大体可分为功德碑、庙碑、墓碑三种。倘立于庙中者称为庙碑(图6)。

庙碑,立于寺庙内或寺庙前,记载着建立寺庙的经过情况,建造寺庙的原因以及历来修葺及主其事的情况,其碑文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历来被人们所重视。如唐《晋祠铭》,记唐高宗起兵时曾在晋祠祈祷,太宗立此碑以报神祐之恩。

某种碑,倘立于墓前或墓后者称为墓碑(图7),或神道碑、纪念碑等。墓碑(或神道碑、纪念碑),立在坟墓前或墓后的碑刻,上刻有死者姓名、籍贯、生平事迹及安葬时间、地点、后人情况等文字。《礼·檀弓》“公室视丰碑”之碑即为墓碑。秦以前为木制,本作悬棺入土之用。汉以后改用石制,在碑上多刻文字,以垂久远。东汉立碑风盛行,文体也自成一格,有文有铭,又或有序。又墓表,即墓碑,其碑竖在墓前或墓道内,以表彰死者,故称墓表。竖在墓道上的,又称神道表或神道碑,如北周庾信《庚子山集·周大将军崔说神道碑》等。

这类书刻文字的碑,它们的名称虽有些不同,但其作用则均为纪事而已。这种碑,来源于刻石。变异于碣和摩崖,因此,人们往往习惯于凡刻石、碣、摩崖,均归属碑类。石刻,指刻在石头上的文字或图像。刻石之风,流行于秦,盛于东汉。石刻种类甚多,除碑、碣、志石外,尚有摩崖、石兽、石人、石柱等,内容大多是一些颂德、纪功、题咏、纪事等,所包含的内容十分繁杂。可是,石刻文字是考古、研究历史、艺术、书法的珍贵资料。如秦代《琅玡台刻石》(图8)、《泰山刻石》、《峄山刻石》、《会稽刻石》,东汉《石门颂》摩崖刻石。总之,它是书字刻于石上。但石不一定是碑,而碑则必须为石。如周秦时,诸侯狩猎,天子巡守,刻石歌功纪事的很多,如著名《石鼓文》就是一例。

碣是指汉代的碑,一般是呈长方形,高六尺左右。也有碑首为圆形或较小。称方者为碑,圆者为碣;或称大者为碑,小者为碣。较为确切说,称圆首形或在方圆之间、上小下大的刻石为碣。当初汉代时还并无此说。后来人们为了将大、小碑区别开来,才区分为碑和碣的说法。如《孔君墓碣》(图9),也是圆首,额有篆书标题“孔君之墓”四字,并未写明是碑是碣。故碑碣之分,乃汉后之事。

历来一些著录书上对碣下了较为确切的定义,《说文》“碣,特立之石”。《后汉书·窦宪传》李贤注云:“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隶续》曰:“孔谦碣,甚小,一穿微偏,左有晕一重,起于穿中,复有两晕在右,其一甚短,与他碑小异。”《金石例》曰: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龟趺。七品以上立碣,圭首方趺”。清阮元《两浙金石志》纪禹陵窆石曰:“高六尺、周广四方,顶上有穿,状如称锤”即属碣。又如石鼓,又称“猎碣”。纵观历来的碑制,自碑制盛行后,碣之形制渐废。可是后来的人们将碑、碣名称常混用或碑碣不分。

摩崖,把碑文刻于名山崖石之上的叫摩崖,也有选刻经文,雕琢佛像,或诗赋赞颂的。马衡先生《凡将斋金石丛稿·中国金石学概要》云:“摩崖者,刻于崖壁者也,故曰天然之石”。可见,摩崖指镌刻在自然山石上的文字,这种刻有文字的山崖,石壁之天然石,称谓摩崖(图10)。相传远在商、周时代已有摩崖出现。摩崖的出现,由于前人为了叙功、纪事的需要,就地刻石,不另立碑。

摩崖大多在风景名胜、山巅断崖之上,崇山峻岭之间,故不易受人为的破坏,但往往被风雨侵蚀而坏损。摩崖为北朝书法的一个奇观。如山东掖县的云峰山、天柱上的题诗、题名题字(图11)等。邹县的葛山、尖山、铁山、岗山摩崖。东汉的《西狭颂》、《石门颂》、《杨淮表》、《鄐君开褒斜道记》(图12)等。多数以记叙修通栈道为内容。后世人们又往往于崖壁间刻经造像、诗文题名等。这些摩崖,大都为风格多样的擘窠大字。字径七寸至尺余不等,运笔一般古厚、淳朴,这样使书法文字与自然之美结合在一起,供人们欣赏品评。因此,摩崖可供我们欣赏古代精美的书法艺术,还可作为历史参考资料。

2.墓志类

墓志是专门用于记载死者的姓名、籍贯,或附有爵里、卒葬年月,以及身世经历,以示纪念。埋放在墓中的石刻。及后,多系之以铭,故又称墓志铭。早期的墓志,其名称与形式都不定,有砖志、墓碑、墓记、柩铭、神座等。直至南北朝时,才始称墓志或墓志铭。其志如传记,一般为散文;而铭语似诗,大多为格式雷同的韵文,这样形制趋定型墓志的内容可作为史料,补史书之不足,亦是研究碑刻艺术、书法的重要资料。关于墓志之始,历来著录书上记载,有曰西汉、有曰魏晋、有曰刘宋元嘉年间,也有的曰类似墓志之明旌,早在周代就已产生了等等,说法不一,莫衷一是,但根据现有实物为凭据,真正标明为墓志铭的方形墓志,以刘宋大明八年(464年)的《刘怀民墓志》为最早。至于方形的墓志,定型于北魏以后。其形式和组合,即下底上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如“某某府君墓志”,形状如盖称为墓志盖,放在上面。

至于墓志的产生,与东汉末,曹操严禁立碑,故除边远蜀地《樊敏碑》外,别处未见当时其他碑版。即使曹丕篡汉,亦未改禁令,故除《上尊号》、《受禅表》、《孔羡修孔子庙碑》、《王基残碑》、《曹真碑》、《范式碑》之外,别无发现。

甘露年,王俊诔其弟云:“只畏王典,不得为铭”。可见碑禁之严。晋武帝时,也曾下令禁止墓地刻石立碑,诏云:“碑表私美,兴长虚伪,莫大于此,一禁绝之。”在这种严禁碑之令下,只好暗为镌刻,故不得不将碑文转埋于地下,藏于死圹穴中。最初由于囿于圹穴之限制和当局之禁,其志甚小,后来禁碑之令虽废除,但由于已形成习惯,自成石刻的一种类别。它以一长石为二方石,一是墓志,一是墓盖,并以盖代额,以志代文,径相合而置于柩前,即所谓的墓志或墓志铭(图13)。

浮图即佛塔,梵文音译为“窣堵波”,然旧译为“浮图”、或“浮屠”其塔盘、塔座上常有附刻之文字,即镌刻造塔年月,造塔者姓名等。它与碑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内容虽与墓志等无多大差异,但由于年长日久已独自成为一类不便易也。以上所说都是汉族的墓志,以正方形居多,盖、底二块组成,俗称一合。

可是释家的墓志,与此不同,却称为舍利塔浮屠,“舍利”。意译为“身骨”,指死者火化后之骨烬。建塔供奉,故将供奉释家舍利之塔为“舍利塔”。塔座上常刻有造塔年月,僧之法号等文字。

墓志在近二百年来大量地出土,可说数以千计,其间不但为各个领域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历史文献资料外,而且还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从而使研习者为研究书体之沿革与欣赏艺术之精美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3.经类

这里专指刻儒、释、道各家经典之石刻,藉以流传后世。石经形制大多为碑状,只是少数为经幢。经幢,是古代宗教石刻的一种,创始于唐。一般作八楞柱状,也有六楞、四楞或用多块石刻堆建而成。柱上有盖大于柱经,上刻有垂幔、图案等。柱身刻有经文和佛像等。经幢形制甚多,名称也多,如称“石柱”(图14)、“八楞碑”、“八佛头”、“宝幢”、“花幢”等。经幢大小、高矮不一,高者达寻丈,小者不过径尺。经幢上文字大多以楷书居多,偶作隶、篆,甚为罕见。

刻经就镌刻的内容而言,可分太学石经和释道石经两类,大多为各家成部经典,其中最为著名的:儒家有汉熹平石经、魏正始石经、唐开成石经(图15)、五代孟昶、北宋嘉祐、南宋御书,清石经等七种。佛教教徒生怕到了法灭时期,佛法会被消灭,故亦仿儒家刻石经,将佛经刻于石板或石窟壁。释家则以北京房山云居寺石经为最,竞达1.4万多块,它集历刻经历达八百多种,1.4万多石,可说煌煌巨著,实为天下奇观。它不仅研究我国文化、历史,特别是佛教典籍有其重要价值,对书法艺术的研究,也是珍贵的资料。

4.像类

包括造像和画像石。

画像石始于东汉,造像出现于北朝,唐时达极盛,以后渐衰,这类石刻既有艺术形象,也有文字说明。

画像石在中国分布面广,数量多,很是惊人的。主要有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图16),可说为画像石之大宗,山东还有沂南、肥城孝堂山、曲阜、费县、滕县、金乡、朱鲔石室、济宁两城山、邹县、诸城、江苏徐州、陕西北部等画像石。除此以外,还有河南南阳、密县画像石。如密县画像石,它是刻画在墓门两面和甬道、前室、耳室的壁面上,均刻有丰富多彩的画像。其画像的艺术设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远看脉络清晰,浑厚稳重,近看刻画入微,形象逼真。人物姿态,各有特性。珍禽异兽,栩栩如生。在雕刻技术上,仅墓门的铺首为浮雕,余均为减地线刻,线条纤细,构图严谨。

这些集中地表现了中国一千七百年前匠师们的高超艺术造诣。为汉代画像石所罕见。又如南阳画像石,其内容尤为丰富,有大量的音乐、舞蹈、百戏场面;有以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为题材的艺术形象;还有刻画富贵之家连车列骑,田猎出行和向往升仙的图像等。它的雕刻技法属于剔地浅浮雕,用粗劲的阴线条表达画像的细部,艺术风格粗放豪迈,浑朴古拙,有显著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这些作品是中国古代艺术宝库中的一束绚丽之花。它们在中国美术中占有独自的地位,在宗教史上也有特有的价值,尤其是大同云岗、洛阳龙门等石窟造像以及一些造像记。即它除了在山崖或石碑上开龛雕造佛像,或浮雕佛本生外,它往往雕有供养人或造像铭记,这些铭记是说明文字,说明造像的原因。这种碑刻称造像,或称造像记。石像大多雕刻于方座上,有一佛、数佛,或立、或坐,有的有龛,有的有背光。题记叙述造像诸原因,大多为祈祷一类之辞,上至君国,下至祖、父及一切众生。有一人一家所造,或为数十人、百人、多至五百多人联合所造。一般雕刻技艺较高,富有一定的艺术价值。故这些石窟造像,更为中外艺术、宗教史上的瑰宝。

5.杂刻类

此类所包括的内容甚广,其中有地莂、界至等纪事石刻,医方、书目、诗文刻石;有井栏、桥、阙等建筑物题字,也有题名、榜书等各种形制奇特的文字刻石。这里将略述如下:

地莂(或日墓莂)墓莂,即灵墓地的契约,刻于石上。《广韵》:“莂,分契也。”指放置在墓中的买地券。《释名·释书契》:“莂,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大多数墓莂为两石合并者,也叫买地券。有两种:一种是券上所记之证人,四周墓地边界方位,仅仅只为葬仪习俗之需而设。如吴黄武四年《浩宗墓券》,晋太康五年《杨绍墓莂》、明隆庆二年《宋秀买墓地合同》等。另一种是券纪实者,如汉建初六年《武孟子男靡婴墓券》又东汉《昆弟六人买山地刻石》:“大吉,昆弟六人共买山地,建初元年迁此冢地,直三万钱。”北魏正始四年《张神洛墓券》。它既纪四周墓地实界,又刻有“青龙”、“白虎”等记方位的名称。各类墓券,一般以石、砖居多,亦用铁、铅,甚至有极个别用玉,但较罕见。界至 即界碑(图17),记载疆界四至之碑,故亦称“四至”。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又称其为“八到”。释家亦称寺院之界至为“界相”。如汉《宋伯望刻石》,隋《始建县界碑》,唐《丰乐寺大界相碑》,宋《栖岩寺四至记》等,但也有的称“至”,而称“比”、“邸”、“极”的,其意实同。

医方 我国自古以来医学事业很是发达,其名医妙手代不乏人,为了将这些医方世代相传,古代常集医方刻石,以便流传于后世,这种刻石就医方刻石。因倘用木板易损易讹,用刻石为之,故有是举。如北齐《都邑师道兴治疾方》,宋吕渭刊《养气方》等。刊刻处并无定式,有的刻于山崖,有的刻于祠堂,有的刻于厅壁等。

井阑 这是属于建筑物的题字。是井阑上之石刻。井阑题字因井阑形式而定,有四面、六面或环而刻之。亦有仰刻于阑之平面。它是附刻于建筑用石上之文字。一般记凿井之意及日期等。如梁天监十五年一刻为:“梁天监十五年太岁丙申,皇帝愍商旅之渴乏,乃诏茅山道士□□永若作亭及井十五口。”自此之后,唐、宋、元、明各朝均有这类石刻的出现,并亦屡见着录。

桥柱 造桥石刻,多附刻于营造建筑之石,一般见于桥柱为多。但也有刻于桥阑、桥之岸侧或桥谼之中。郦道元《水经注·过去水》即载有汉阳嘉四年刻洛阳建春门《石桥右柱铭》。宋宝元元年《吴县西竺寺桥柱题字》,金明昌中《徐水县徐河桥石阑题画像》等,均归属这一类,尤其是江南水乡,像这类石刻尤为多见。清叶昌炽《语石》卷五《桥柱》:“江、浙水乡到处皆有。”此外还有汉《李翕析里桥郙阁颂》,东魏《于子建筑义桥石像碑》,隋《宋文彪等造澧水石桥碑》等。这虽不是附刻之文,但却是有关记载造桥之事。

石阙 石阙兴盛于汉,它是古代宫殿、祠庙和陵墓前建筑物,通常左右各建成一高台,台上起楼观,以两观之间有空缺,故名“阙”、或“双阙”。《韵会》:“阙”,为二台于门外,作楼观于上,上圆下方,以其县法,谓之‘象魏’。象,治象也;魏者,言其状魏,魏然高大也。使民观之,因之为观。双观双植,中不为门。又宫门、寝门、冢门皆阙。”又庙门、墓门之阙又称“神道阙”,其形制亦各有不同,有的用石雕砌而成,用为记功绩、署官爵及装饰之用;有的大阙旁又立小阙,称“子母阙。”著名的石阙有《少室》、《太室》(图18)、《开母庙》、《西岳庙神道阙》、《王稚之阙》、《高颐阙》。1964年北京石景山发掘出《汉幽州书佐秦君神道阙》及石柱、柱础及石表等。

题咏题名 我国的名胜古迹甚多,山水风景秀丽之处遍及祖国大地。这些胜地古迹,多有古人题咏题名。或志景仰,或纪游迹,或抒个人之情怀。这些题名,虽寥寥数语,可是却留下的姓名、事迹、年月等均可补志乘之阙,成为治史考证的重要资料。

自唐宋以后,此类石刻甚多,那些文人雅士,游览名胜古迹,当即题咏题名,多数题名用楷书、行书,而用隶书者少,而篆书更少。从历史上来看,题名最早见于东汉,如孝堂山石室有邵善君题名、《韩勅造孔庙礼器碑阴》有项伯修题名等。北魏郑道昭《登云峰山论经书诗》、《观海岛诗》、《登太基山诗》等为诗篇刻石之始。而题咏题名之风,以唐代为大盛,宋、元时更多。唐宋以后之题名中,尚有“官吏题名”,如唐《郎官石柱题名》、“科举题名”,宋绍兴县《进士题名》、吴县《县试题名》等。

从以上叙述来看,我国古代的石刻,分为刻石、碑碣、墓志、塔铭、浮图、刻经、造像和画像、石阙、摩崖、墓莂、界至、医方、井阑、桥柱、题咏题名,以及诗文杂著等,几乎无体不包。从内容而言,十分丰富,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泛。正如《龚自珍全集·说刻石》一文中曰:“古者刻石之事者有九:帝王有巡狩则纪,因颂功德,一也。有畋猎游幸则纪,因颂功德,二也。有大讨伐则记,主于言劳,三也。有大宪令则纪,主于言禁,四也。有大约剂大诅则纪,主于言信,五也。所战、所守,所输粮,所了敌则纪,主于言要害,六也。决大川,浚大泽,筑大防则纪,主于形方,七也。大治城郭宫室则纪,主于考工,八也。遭经籍溃丧,学术岐出则刻石,主于改文,九也。九者国之大政也,史之大支也。或纪于金,或纪于石。石在天地之间,寿非金匹也,其材巨形丰,其徙也难,则寿侔于金者有之,古人所以舍金而刻石也欤?”清叶昌炽《语石》中亦谓:“凡刻石之文皆谓碑,当自汉以后始,”并将立碑总例分为四端:“一曰述德:崇圣、嘉贤、表忠、旌孝、稚子石阙、鲜于里门,以逮郡长吏之德政碑是也;一曰铭功:东巡刻石,登岱勒崇,达圣纪功、中兴睿德,以逮边庭诸将之纪功碑是也;一曰纪事:灵台经始,斯于落成,自庙学营缮,以逮二氏之宫是也;一曰纂言:官私文书,古今格论,自朝廷涣号,以逮词人作是也。”这可以说古人立碑的制度,惟刻石流为碑,碑流为帖,成为古今书法两大巨流,凡合“九事”及“四例”而刻石者,统称为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