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本体】 

    艺术创作的基本要素之一。指的是艺术创作主体(艺术家)创造出的精神产品,即艺术作品。它是艺术家审美意识的物态化,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结晶。艺术作品,是精神产品成为客观存在的具体方式,也是整个艺术创作活动的中心环节。艺术家所有创造性的劳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创作出优秀的精神产品来,奉献于时代和人民。艺术创作本体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艺术创作源泉,艺术创作过程,艺术创作特点,艺术的社会功能,艺术构成的基本要素,艺术的不同体裁、体式,各门艺术创作的不同物质媒介、独特语言和创作规律、规范、要求、要领、方法、技巧等。而最主要的,则是艺术作品本身,这是艺术创作本体的核心内容,上述诸方面都是为创作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服务的。艺术创作活动的社会效益主要取决于创作本体。它既是创作主体从事艺术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创作受体接受、欣赏、批评过程的基础和起点。艺术创作主体的艺术创作活动如果最终不形成艺术作品,那就只是一种空谈或无效劳动,创作受体的接受、欣赏和批评也就失去了对象,又哪里还谈得上实现艺术的社会功能、产生社会效益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可见,创作本体是沟通创作主体与创作受体的桥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