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主体】 

    艺术创作的基本要素之一。指直接从事艺术实践活动、创造艺术作品的脑力劳动者,即艺术家。艺术创作主体,是全部艺术实践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任何艺术创作活动,都是由创作主体(艺术家)、创作客体(社会生活)、创作主体(艺术作品)和创作受体(欣赏者)四者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艺术作品是由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创作主体,即艺术家,创作本体就不存在,创作受体也就没有东西可供欣赏。创作主体并不是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创作客体),而是积极地、能动地认识、反映甚至改造客观世界。艺术创作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劳动。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本体、受体之间,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相互依存的作用和转化的关系。当创作主体使用特定的物质材料反映社会生活时,就实现了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过渡;当主体使用各种工具进行艺术创作时,他自己却成了一个更精灵的工具(提炼主题、安排结构、运用艺术语言、塑造艺术形象等);当主体作用于客体(第一自然)的时候,他自己则成了一个更复杂的客体(第二自然);当主体作用于受体的时候,这才使艺术作品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并能动地积极影响艺术家日后的艺术创作。创作主体在艺术实践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主体是艺术创作目标的制定者和具体实施者;主体的素质、修养、能力结构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最高潜在水平;主体的创造性劳动最终决定艺术作品的质量。由此可见,艺术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艺术作品的成败得失,其关键决定于艺术创作主体,而不是决定于艺术创作客体、本体或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