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本质】

    指艺术本身所固有的、决定其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关于艺术的本质问题,历代的美学家、艺术理论家进行过艰辛的探索,其主要观点有:(一)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摹仿”;(二)康德、席勒认为“艺术是自由的游戏”;(三)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绝对理论的感性显现”;(四)列夫·托尔斯泰、克罗齐认为“艺术是情感的表现”;(五)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形象认识”;(六)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七)卡西尔、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八)弗洛依德、容格认为“艺术是‘无意识’的表现”;(九)英伽登认为“艺术是多层次的意向性客体”等。这些看法,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丰富了艺术的认识,但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未能最终揭示出艺术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并且认为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艺术是一种社会现象、精神现象,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反映的产物。社会生活是第一性的,意识形态,包括艺术在内,则是第二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故艺术又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或制约,同时又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两者之间的联系又是间接的。否认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切断艺术与经济基础的内在联系,必然会滑向历史唯心主义;忽视艺术与经济基础距离较远的特性,简单地用经济基础来直接解释一切艺术现象,则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庸俗化。在阶级社会里,艺术具有阶级性,因而在各个历史阶段,艺术一般都表现出一定的阶级倾向性。艺术与科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反映社会生活的方式不同。艺术是人类的物态化审美创造,是对社会生活的形象化的反映。它塑造具体的形象和形象体系,通过典型艺术形象的感染力量,影响人和人的生活,起一种陶冶性情、潜移默化的作用。科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则是抽象的,它用概念、理论来揭示、判断。审美是艺术的生命。离开了美和审美,也就无所谓艺术,因此,审美的性质也是艺术最本质的属性之一。但艺术不是与世隔绝的某种“纯美”的东西,艺术的审美本质与社会本质、艺术的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是统一的。“为艺术而艺术”、“为审美而审美”是违反艺术本质的,必定陷入反理性、反现实的歧途,应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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