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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本来挺简单的事逐渐变得复杂和难懂起来,比如“书法美”。
“书法美”从大处讲应该是意境美。构成意境美的几大要素有神采美、气韵美、章法美、结构美、线条美或曰点画美、文句美等。再往下说,产生这些美需要许多因素包括方法与技法,比如“巧与拙”。
“巧与拙”是造就书法美的重要手段,古人对此见解论述多矣,现录三短句如下,其不同之处方家自明:
“宁拙毋巧。。。。。。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付山)
“书道只在巧妙二字,拙则直率而无化境矣。”(董其昌)
“熟则生巧,又须拙多于巧,而后真巧生焉。”(宋曹)
付山的“四宁四毋”,在前人已把书法说成是抒性情、写境界,比喻成自然物象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扩大了书法创作的空间,但也引起了许多争论,至今书坛仍有些“吹皱一池春水”,其中招惹是非最多的应算是他的“宁丑毋媚”。
原义的“宁丑毋媚”也许不错,但后来的人逐渐将 “宁丑毋媚”演绎成了“宁丑毋美”。付山如有知,将作何感想?
“宁丑毋美”的推行者说:美乃是俗。。。。。。丑到极致才是美。 他们把美放到“平俗”、“庸俗”、甚至“恶俗”的行列中的确是一种胆量, 比起付山还要叛逆;“丑到极致才是美”更是“辩证”的叫人不敢反驳。怪不得一时间“丑书”铺天盖地而来,连一些古装剧里宫廷府第中的“古人”书法都沦落到三四流之外,实在是书法的和人文的悲哀。这里可能有其它原因,但就事论事来说,丑就是丑,美就是美,丑和美即便是能够“和平共处”也根本不是一回事。拙能产生美,但丑不能。拙之迟涩、阻滯、粗犷、突兀,用好了能产生美;而丑,基本上属于书法的忌讳,如头重脚轻、鹤膝蜂腰、死蛇烂绳、狂怪粗野,怎么能够产生美呢?只能说“丑到极致乃是极丑”。
书法是抽象艺术,有些高深的东西确实不好理解,但不必因此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说好的也不一定是好书法,反之亦然;我们不必把书法搞得云山雾罩,有意无意与老百姓拉大了距离。“要使全社会愈来愈多的人懂得什么是书法的美与不美,高雅与低俗”(沈鹏)。书法的抽象和“看不懂”,除了线条结构的奇特怪异之外,的确还包含着人的感情因素:《兰亭序》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神采飞扬,《祭侄稿》杂乱粗犷,哀痛满纸,肝肠寸断。那是功力深厚、学识丰满的书法大家所为,倒是让人不难理解,但今天能有几多这样情景交融的作品——特别是书法表现悲剧美的现象已经不多,故不能以偏概全;况且,真情实感一是不能代替书法功力和技能,二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真善美的流露。所以,抽象艺术的本质和现象仍然是美而不是丑。
“书法美”的范围非常宽广,在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上完全可以开拓创新,但大可不必将“书法美”学术性的等同于宽泛的文学艺术美。文化艺术是反映社会的万花筒,其中许多悲剧和假恶丑必定会给我们的感知与行为带来付面的影响,而书法作品应该给我们以真善美的享受。“我们要提倡以传统、创新、个性相融的多元化的书风”(沈鹏),这里的“个性”指的是力求展露书法真善美的个性。
坦率地讲,美在倍受景仰的同时,也容易被嫉妒,容易被攻击,这是人为的“自然”现象,这是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许多领域都是这样。假恶丑在钻“宽松和谐”的空子,荣誉成为被哄抢抑或被平均分配的招牌。如今扩大了的书法界人人都能获金奖获大奖,这已成为贬低美、掩盖美、取代美,推行“以丑为美”的“方法”之一。
宽泛地讲,美是阻挡不住的。君不见,国内外获顶尖大奖的影视演员,绝大多数是俊男靓女。按说演技与演员的外表无关。但是,外型好的可以充分利用化装和演技演好各色人物; 而外型不好的就缺少了一些扮演“正面人物”的机会,他的“全才”就发挥不出来。这才是自然的,因为社会总体上是人心向善、人人爱美,这决定了美的东西才应该获奖。为了艺术的公平可以设多种奖项;在某些特殊场合能产生“缺憾美”,如残疾人的艺术活动;美在这些时候有局限性,但缺憾并不等于丑,相反,有缺憾的美也能达到“几近完美”。
在这世界上美应该是主流。美要尽量出污泥而不染,还要尽力去促成一些由丑到美的转化。尽管美很难尽善尽美,多数人和物都有美与丑的两重性乃至多重性,我们仍然不要说“丑到极致才是美”,特别是关于书法。还是那句话:还是人心向善、人人爱美为好。我们要寻着正路去追求书法美;各人的条件有限,境况不同,但重要的是:做个好人,有利社会;不要认为走正路也很达到“书法美”就反其道而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