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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九先,山东陵县人,1958年出生,1978年考入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先后任陵县公安局治安股内勤,治安股副股长,城关派出所所长,城区分局局长,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区分局局长。85年,在任城关派出所所长期间,他针对当地公安管理中大锅饭现象导致的民警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治安情况不清、打击无力度等现实情况,开创性地发展了“治安责任区”管理制度,一度成为德州地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改革试点,198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先练内功,再创佳迹”是孙九先的工作策略。1997年调任庆云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职庆云后,首先对庆云的实际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机构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庆云的治安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98年,首创“经济110”,这一举措明确强化了“110”的经济服务功能,为新形式下的公安工作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孙九先同志辛勤的工作换来了党和人民的满意,99年他光荣地被评为全县人民好公仆,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部。并记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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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公安局初步建成“3123”联防巡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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