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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二届“十杰交警”参评个人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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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宾昌,历城区交警大队洪楼中队巡线民警,96年度被支队嘉奖,并被市局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取,他所负责的花园路,路面窄,车流量大,他坚持每天加班加点,疏导交流,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他立足本职工作,为群众大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王彩鹏,市中区交警大队八一中队民警。自89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谱写了一曲曲为民、爱民、利民的新乐章。他年年受到市公安局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93年被支队评为“指挥能手”和“管理能手”,9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和“泉城优秀青年民警”,并被评为省青年立功先进个人。9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殊荣。团省委、省公安厅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员”、“山东省十大青年志愿者标兵”,团省委授予“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山东省文明人”。同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交警”称号,是省十佳交通民警。

王程强,历城区交警大队东外环岗组执勤交警,工作中他发扬“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交警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标准的指挥手势,战斗在三尺岗台。当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他总能挺身而出。一次,一辆满载乘客的中巴刹车失灵,王程强冒着生命危险,将失控的中巴车从后面拖住,避免了一次车毁人亡事故的发生。

车遵江,共青团员,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下区交警大队解放路中队解放桥岗组执勤民警,96年被大队评为指挥能手。他结合勤务工作实际,提出解放桥岗增设左转弯信号灯等三条合理化建议,均被支队、大队采纳。在本职工作中,他热情为群众服务,仅用于救助群众的钱物就合计200余元。

孙玉本,现为市车管所副处级民警,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辛勤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最基层岗位,以雷锋同志为榜样,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先后十四次被济南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二次,并被授予“全省最佳交通民警”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刘忠来,现为市中区交警大队八一中队民警,参加工作以来,先后6次受市局嘉奖,两次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他努力钻研业务技能,分析研究路口交通状况,提出科学的合理化建议,大大提高了路口的通行能力。他把三尺岗台作为为人民服务的阵地,努力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济南交警增添了新的光彩。

毕研龙,天桥区交警大队北园中队民警,96年被评为指挥能手、优秀共青团员,他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办人民所需,用自己文明的言行为济南交警增添新的光彩。

孙衍虎,共青团员,95年7月参加工作,“全国青年文明号”历下区交警大队趵南岗组执勤民警。在96年支队指挥手势考核中夺得冠军,被评为大队指挥标兵。他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好事40余件,收到表扬信5封,深入到辖区学校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帮助花园庄第二小学组建“少年警队”。97年被评为历下区十佳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刘俊标,现为市中区交警大队站前中队民警,工作中,他坚持依法管理,热情服务,连续三年受支队嘉奖,被评为规范化指挥标兵。岗组辖区经一路路段,一下雨积水就达齐腰深,但他总是站在水中指挥疏导车辆、行人。一次他在水中连续奋战两小时,推出淹灭的车辆40余部,救助群众50余人,受到群众好评。

李百强,历下区交警大队民警,共青团员,95年7月参加工作,“全国青年文明号”趵南岗执勤民警。96年大练兵期间,接到父亲病重的消息,他顾全大局,坚守岗位,父亲病故后,料理完后事,又立即返队投入工作。他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群众大办好事,收到锦旗3面,表扬信8封,多次受到省、市领导接见。

张学,现任章丘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邮电岗组组长,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科学地利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实际工作。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每当群众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尽上一份责任。他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干一行爱一行,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团员、先进工作者。

吴波,济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经二纬二路岗组组长,工作两年来,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大队评为优秀民警。他以苦为乐,以苦为荣,练就了一手规范、娴熟的指挥动作。在岗位上,他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他率先提出助学岗,护送小学生过马路,风雨无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首交警青春之歌。

张晓玲,市中区交警大队女子中队民警,上岗以来,她一心扑在三尺岗台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她以“盲人的眼睛,残疾人的拐杖,儿童的大姐,老人的女儿,外地人的向导”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今年光荣地当选为省、市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被团市委授予“优秀团支部书记”,是市十佳青年民警。

李超,现任槐荫区交警大队经七路中队副中队长,工作中,他以先模人物为榜样,高标准,严要求,塑造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他积极履行“群众有求积极办、群众有需抢先办、群众有难设法办、结合业务主动办”的爱民守则,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他荣立个人二等功,又被授予首届“十杰交警”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强,天桥区交警大队济洛中队执勤民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导方针,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自己的工作上。他把三尺岗台变成“为民服务,树立形象”的窗口,积极参加便民利民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多次受到领导表扬。

来群,现任长清县交警大队车管科民警,工作中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长清县车管工作实行微机化统一管理,她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将七千余份机动车档案在两个月内全部输入微机,胜利完成了任务。针对群众反映的挂牌办证难的问题,她与全科干警主动上门为群众挂牌办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侯丙勤,现任天桥区交警大队天桥中队民警,他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题词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岗位练兵活动中,他严格要求,刻苦训练,被大队评为优秀岗位能手。工作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陶东方,现为槐荫区交警大队经七纬十二路岗民警,近年来,他认真学习交通管理知识,针对自己岗区特点制定了科学管理疏导方法,受到领导表扬。他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视群众如父母、兄弟、姐妹,大办好人好事,努力实现着“不枉过每一天美好的时光,为交通管理工作奉献一切”的铮铮誓言。

徐有宝,现任历城区交警大队工业北路副中队长,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利用科学化管理手段,大大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他酷爱本职工作,总是舍自己与不顾,一心扑在事业上;他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方针,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天职,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92年被评为市十杰交警,95年被评为市局优秀团员,四次受市局嘉奖。

黄友泉,商河县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从事交警工作十年来,两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四次被评为模范标兵。“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他舍小家,顾大家,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在全组掀起了“比、学、赶、帮、超、人人讲奉献”的高潮,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推动商河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康涌忠,是槐荫区交警大队高架桥中队巡线民警,参加工作以来,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做好人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他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自己,坚持做到请客不到,送礼不要,侵占群众利益的事坚决不办,连续几年受到支队嘉奖,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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