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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政府法制局于1990年4月组建之后,所辖12个县市区相继成立政府法制机构。10多年来,潍坊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方针,积极开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是潍坊市政府法制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到目前,已组织市政府领导集体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65个法律法规。同时,坚持举办法制培训班,对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进行系统法律培训。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依法行政,法必须首先规范。潍坊市政府法制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查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0年来,共起草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草案387件,经市政府审定发布272件,其中政府令62件。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5次大的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92个,修改99个。在此基础上,汇编发放2册《潍坊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12000册。
1995年4 月份,潍坊市法制局组织落实了市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将行政机关实施的410个主要法律法规分解落实到61个市政府部门,并由部门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岗、到人。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还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有误通报、行政执法投诉以及行政执法考核奖惩等一系列配套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行,使全市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1994年,潍坊市在全省较早地建立了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并及时出台了《潍坊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使用、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对全市1995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统一换发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进而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纳入了统一管理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潍坊市法制局着重在组织执法检查上下功夫。10年来,潍坊市政府法制局采取大型检查与小型检查相结合、公共法律检查与单项法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75次检查,提出改进执法的措施和建议295条。1992年组织进行了全市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95年围绕建立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检查;1997年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法大检查。同时,还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土地、建设、统计、卫生、环保等60多个单项法律法规的检查。通过检查,不仅提高了部门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也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找到了出路和位置,树立了法制监督的权威。
1992年和1996年,潍坊市两次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市政府法制局分别被山东省法制局、山东省人事厅评为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