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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兴城市的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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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地处山东半岛南翼,东临黄海,西靠沂蒙山区,北邻潍坊、青岛,南与江苏省连云港接壤。1985年3月撤县建市,1989年6 月升格为地级市,现辖东港区、五莲县、莒县、岚山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总人口270万,总面积5310平方公里。

日照政府法制工作起步于80年代末。1990年8月,市政府在原办公室法制科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制办公室,1994年11月,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更名为法制局。目前,市和区 、县政府及部门的法制机构数量已达66个,从事法制工作的人数174人,其中专职125人,兼职49人。其文化构成有研究生一人,本科学历的90人,大专学历的57人,中专学历的26人。随着机构的完善和队伍的扩大,政府法制工作逐步开展并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满足本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日照市制定了一大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287件,内容涉及工业、农业、交通、经贸、城建、环保、公安、外交、民政、科教、文化、卫生、劳动、人文、计划、金融等领域,推动了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落到了实处。近10年来,全市各级共编发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25万册,印发各种普法宣传材料31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200余台次,组织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120余次,在各级传媒发表宣传文章360余篇。10年间,全市各级部门机构共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456期,培训执法人员23500人次。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也逐步展开。随着守法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提高,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全市仅发生6起,1995年便上升为143起,1998年更上升为227起。1990—1998年间,全市共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437期,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65起,均得到了及时审理和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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