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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院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特别是去年高检院作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决定以后,我们以“五好”为目标,坚持以“严”树形象带作风,努力为检察事业建功育人,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1994年以来,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三次,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三等功一次。1998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1999年被省院命名为首批“五好检察院”达标单位,连续两次被滨州地委、人大工委授予“优秀执法机关”荣誉称号,人大组织的对全县24个执法部门评议中,检察院均以得分最高获第一名。结合我们自身建设的体会,主要做法是:
从严要求,不断提出新目标,保持和发扬勇创一流的精神
我们认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人,没有一种奋发进取的精神,要想做成一番事业是不可能的。作为处于世纪之交的检察机关,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努力为检察事业建功育人,争创一流。基于这种认识,1993年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我们把“工作争上游,队伍创一流”确立为“博检精神”,向全院干警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全区第一,三年跨人全省先进行列”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创一流,经过不懈的努力,创出了五年五连冠,一届满堂红。我院队伍建设的经验,曾先后三次在金省检察系统,一次在全省政法队伍经验交流会上介绍。
去年初,新班子调整,正值全国检察系统轰轰烈烈的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之时,院党组面对过去的荣誉,前所未有地产生一种强烈的历史责任感,觉得应该光大业绩,在巩固中求发展。我们首先响亮地向干警提出了“当年争创,当年达标”的目标,并要求“做到三巩固”、“实现五个优”、“力求三满意”,即:巩固荣誉,从零做起,巩固位次,从头做起,巩固形象,从小做起;优秀的队伍、优质的工作、优化的管理、优良的装备、优美的环境,上级检察机关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五好检察院”达标后,我们今年初又向全院提出了“位次前移、分数增加,争创一流五好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各科、局、室按照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寻找薄弱环节,以更高的起点和标准规划工作,把争创活动椎向更高的层次。尤其是几个主要业务部门,自觉结合中心工作,更加注重办案效果。曾连续五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惩腐反贪先进集体”的反贪局,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悉心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成功地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在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同时又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一致好评。刑检部门针对辖区内流窜犯罪多,重大恶性犯罪多、新型犯罪多的特点,坚持主动出击,适时介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先后追捕追诉各类疑犯26名,在加强立案监督的同时,并协同公安等部门抓好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赏。反贪、批捕、起诉、控申、民行等部门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和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在最近召开的“全县稳定大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县委、县政府给我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有7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6名干警受到通令嘉奖,整体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势头。
不断强化班子的表率作用,形成上下一心、奋力进取的氛围
我们深知,要带领干警不断争先创优,首先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我院党组六名成员,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充满朝气。大家对干警严,对自己更严,坚持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一是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党组成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实干家。中政委关于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和措施,提出“三不”、“三无、“三杜绝”和“一、二、三”的目标,即:班子、队伍、干警不出问题;无错案、无事故、无违纪,杜绝刑讯逼供、杜绝徇私在法、杜绝越权办案;一个受高检院表彰。二个受省院表彰、三个受分院表彰的业务科室。检察长真抓实干,其他成员步步紧跟,有力地带动和影响了全院工作。二是坚持团结合力。党组注重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均经班子讨论决定,做到“决策时七嘴八舌,决策后一个声音” 在班子中强调事业心和责任感,倡导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成为讲政治,想事业、干工作的带头人。班子成员围绕全院总体工作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了困难主动帮助,有了挫折真诚关心,有了缺点及时指出,团结合力抓好工作。三是注意严于律己、改进作风。我们要求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自行制定的《党组成员守则》,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凡要干警做到的自己必先身体力行,凡禁止干警去做的自己绝不破格违禁,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率先垂范。特别是强调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与干警打成一片,坚持深入第一线指挥办案,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确保办案顺利进行。去年,地委组织部和滨州检察分院联合考察组经对我院班子考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十分重视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我们认为,中层干部在全院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好比一个人的“腰板”,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使他们站得直、行得正,直接影响全院工作的有效运转,直接影响干警的执法水平和精神面貌。近几年来,我们重点从选好、管好、用好三个方面,加强对这支队伍的建设。选好,就是通过竞争、竟标上岗,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聘为正、副科长;管好,就是通过制订《干部廉政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等,加强考核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用好,就是合理使用,针对性格特点、实际能力、专业所长,合理安排岗位,既明确责任,又给予相当的权力,做到责权一致。与此同时,各分管院领导对他们悉心扶植,经常给他们搭舞台、压担子创造条件,使他们增长才干。严格的教育和管理,有力地促进了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他们恪尽职守,奋发工作,在干警中普遍建立起较高的威信。反贪局长马肃之,带头查办案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他撰写的《如何提高对经济犯罪的审讯质量》、《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做法》等先后在省院召开的反贪工作会议上介绍和交流。反贪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地发展态势,2000年1月,反贪局被地委行署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其本人也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立二等功。起诉科长王翠华,对重大疑难案件带头出庭公诉,劝年轻干警进行业务示范,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区优秀公诉人。在全院28名中层干部中,近两年来考核优秀的有21名,受到立功嘉奖等各种表彰的22名。6年来,有16名干部被组织部门任命为正副科级检察员,其中有5名被提升为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
“其身正,不令而行”。在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下,这几年我院形成了一股团结奋进的拼搏精神。无论是办案部门还是后勤部门,无论是酷爱检察的老同志还是进院不久的新干警,大家学政治、比工作、讲奉献,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从严管理,不断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着力培养团结协作、敢打硬仗的作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检察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面临全新的课题和内容。我们坚持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以深化内部改革为抓手,着力检察队伍的严格管理,对培养干警团结协作、敢打硬仗的作风,带出一支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明确目标,强化考核机制
为使检察工作始终紧扣党的中心工作大局,力求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不断强化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努力探索和实践,用考核机制来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各项工作。我院从94年起试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到去年的“四定”管理,逐步形成三级目标管理制,即本院与县委、科室与党组、干警与科室,层层都有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岗位职责既包括业务工作也包括队伍建设,既包括办案也包括宣传,既有数量标准,又有质量要求,各项目标都具有超上年、上台阶的先进性。执行中辅以每季检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措施,从而使每个科局室以致每个干警大大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目标,坚持抓特色、创优势。如在反贪工作上,95年组织开展“三机关一部门反腐败,查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立查的原县委书记、县工商局长、林业局长、计生委主任、镇长、镇党委书记等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大要案,在社会上有震动,有影响。99年围绕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重点查办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案件,立查的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法院的副庭长等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增活力,积极引进竞争机制
这几年来,我院干警的总体精神面貌是好的,但由于受管理体制某些弊端的影响,某些干警或多或少存在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只求职级,不讲实绩;只求无过,不思有功;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等。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从人事制度改革入手,自94年起在全院推行“双向选聘制”的基础上,去年底又在全区率先实行竞争、竞标上岗。就是在竞争之前,首先明确岗位的人员职权、岗位的任务及奖惩,让竞争者“量力而行“。经过教育动员、自行报名、民主推荐、自荐岗位、演讲测评、党组决定等程序,10名年轻有为的干警走上了中层正职领导岗位,7名同志担任了中层副职,有4名同志在竞争中落聘,自行解除职务。院党组抓住这部分骨干,强化教育引导,时时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增强了其抓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践证明,试行“竞争、竞标上岗”,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大大增强了整个队伍的活力。每个同志普遍确立了“无功便是过”的观念。他们到岗后大胆探索,积极进取,以新的姿态和面貌做好各自工作。在上半年工作验收中,各科局室全部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有3个科室完成了全年的任务。
重实绩,大力推行奖惩机制
奖与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奖优罚劣,在干警中树正气、明是非,倡导团结合力,奋力进取的风气。这几年,我们在实行奖罚制的过程中,首先突出思想教育和精神鼓励,同时辅以必要的物质奖励。在物质奖励与处罚上,主要是在目标奖上作文章,将每人每月66元岗贴集中使用,以干警工作优劣和实绩大小为依据。适当拉大档次。由于奖罚机制突出以工作实效为依据,干警们对办案和工作的自我要求更高了,普遍认为做好工作不仅仅是为多拿一点奖金,而是为实现自我工作的价值,得到院党组和社会的肯定。自年初我们实行 “四定”管理以来,各科局室及每个干警十分注重工作的效果,把办准案件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同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犯罪预防、综合治理等工作,努力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杜绝毁形象、砸牌子人和事的发生,、保持了建院22年来无一人违法犯罪的良好势头。
从严教育,不断提出新要求,树立人民满意的执法形象
院党组认为,党和人民把干警交给我们,只有带好,别无选择,而要带好队伍,必须“严”字当头,加强教盲。多年来,我们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提高干警整体素质的根本措施常抓不懈,从而使这支队伍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待遇偏低、装备落后、工作艰苦的条件下,经受住了执法的考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
一抓政治教育。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检察干警条件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的矛盾还一时难以解决。为稳定队伍,我们从培养干警的献身精神入手,深入学习邓小平伟大理论,学习孔繁森、王连江、韩素云等模范事迹,组织参观孔繁森、焦裕禄纪念馆,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使全院干警做到方向不偏、思想不散、斗志不减,安于清苦、乐于奉献,横不比、竖不攀,不论生活多么艰苦,日子多么难过,也不到发案单位吃喝拿要,也不利用检察职权去搞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在人大代表连续三年对执法部门的评议中,检察院总是最高分。
二抓行为规范。这几年,我们针对本院的工作实际,制订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干警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少数干警和某些环节上仍时有偏离现象。譬如能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但对经常遇到的“说情打招呼”,不重视不报告;能遵守办案纪律,但遇到疑难棘手案件,容易情绪急躁;在对外接待以及制作法律文书等方面,时有随意性,显得不够规范。我们党组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行为规范抓起,这既是内强素质的需要,也是外树形象的要求。为此,我们在95年就制订了《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包括岗位规范、业务规范、行政管理规范、干警行为规范等,每个项目又规定了具体要求,凡能量化的都以数字具体化,并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以百分制形式每半年考评一次,从而促使各科局室增强严格执法意识,抓好秉公、文明、规范执法工作。原先有些主要科室往往“重大节轻小节”,现在无论办案多么紧张,都要向干警“敲严格执法警钟”。反贪局更是把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视为首条纪律,结合执行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逢会必讲,每案必查,从而杜绝了办案中的犯规现象。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抓监督制约。我们坚持把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努力做好关卡前移,防范在先。自1994年起,即推行一案一事监督活动,每办一起自侦案件均向发案单位发出一份“征询意见表”,纪检、政工部门还定期走访发案单位,主动了解干警在外执法执纪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自1999年来,院党组6名成员分别包片到乡镇,坚持每年与人大代表联系两次,广泛征求意见,这一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执法执纪的自觉性,有效地堵塞了产生腐败的漏洞。日常工作中,同志们自觉抵制糖衣炮弹的袭击,做到送礼不要、关系不搞,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某些不应该的交往,不必要的交往,不正当的交往,弘扬了正气,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抓对外形象。我们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为了让社会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每年举办查办案件成果展览,深入县城繁华地段及一些乡村集镇展出;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并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措施,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将实际存在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去年开展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党组6名成员每人扶助了一名伤残复退军人,并派出三人工作组,常年居驻乔庄村,年内为该村建成起了水库,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在今年的“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全院干警自发的为贫困学生捐款,4800元,反贪局干警主动帮扶化肥厂3名下岗职工,展示了检察干警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高尚情怀。
我们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大局履行职责,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自1997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的指示和要求,先后派出29个工作组60余名干警,依法治理瘫痪村、后进村33个,整治亏损企业5个,处理重大事件6起,帮助清欠公款300万元,兑付农民的款64万元,通过治理整顿,查处经济犯罪9人,有经济问题的干部13人。仅此一项,我们就赢得人民群众赠送的锦旗、牌匾22面(块)。去年,我院被滨州地委、行署授予“干部作风建设年先进单位”,检察长黄泽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
党和人民给予了我们很高的荣誉,这些荣誉来之不易。创牌子难,砸牌子易,要上新的台阶难上加难。荣誉是一份期望,一份爱戴,更是一份责任,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基层院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团结进取的精神,奋发努力,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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