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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是政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总称。其工作目的是把行政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并沿着这条轨道前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立法(含政府自身的立法和向权力机关提交立法议案)、行政执法、法制监督检查与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制宣传培训、法制理论研究、法制咨询服务等。政府法制工作的外延也十分宽广,可以说基本等同于政府工作的外延,政府工作的面有多宽,政府法制工作的面就有多宽。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将会向更深更高的层次发展,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图:位于大明湖畔的山东省政府大厦)
近几年来,山东省各级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有:
——地方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山东省法制机构始终把立法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特别是近几年来,把提高和保证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宁缺勿滥,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不盲目攀高,实事求是地确定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并且坚持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发展决策相结合,坚持维护法制的统一,严格立法程序。到目前,全省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900多件,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颁布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为政府依法组织经济建设、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有关行政处罚主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规章,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起来;统一了全省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加强了管理,为今后“以证管人”奠定了基础;依法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矛盾和争议,保证了政府工作的协调统一;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了大量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各级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的努力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得到有力推进。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得到清理,并且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了执法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整体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调研工作日趋深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近年来坚持做好领导学法工作,省政府法制局还对换届以后县级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经常、多次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法制工作者进行不定期培训,组织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这些做法使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普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制环境日益改善。
近两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基本方略提出来,同时明确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升为宪法原则,这标志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在明显加快。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高标准要求,同时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以为其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式和任务:
一、要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即贴紧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全局,继续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总纲”的思路,在具体工作上选准突破点。根据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联系政府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这个突破点应当是明确的,就是抓政府法制的监督与协调,并以此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不断深化,推动依法行政不断深入。
二、要不断改革立法工作的思路和模式。要从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来设计整个法律规范的基本框架,并据此作出详细规定。这些具体规定要很好地体现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既要有利于行政管理,更要方便人民群众。根据这个思路,对那些带有部门利益倾向的立法项目,要坚决予以否决。对以往的那些不合理的规定,要尽快予以修订或废止。还要积极探索委托专家起草等方式,不断拓宽立法工作的路子。同时,大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三、要切实做好法制监督与协调。这是政府法制工作的突破点,关系到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抓住执法责任制这一突破点。执法责任制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建设,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建立执法责任制必须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考核和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贯穿于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出了问题即时处理,即时纠正,还不能靠年终的总结评比等那种老办法来解决。执法责任制还是一个法律制度的集合体,而不是一种行政措施。今后要注重通过推广执行这个办法来不断拓宽、不断深化法制监督与协调的领域和具体的方式方法,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丰富完善这个办法,使其促进整个政府法制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要抓住《行政复议法》出台的有利契机,狠抓宣传,让全社会都能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扎实的工作,特别是通过现场办案等灵活方式,推动复议应诉工作走向正轨,走向深入。结合目前试点的接访授法工作,可以把那些符合受理条件并且是各级政府关注的信访案件,纳入复议渠道,通过复议来认真加以解决。这样做既可以拓宽复议渠道,又能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加强学法工作。争取在全省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制度的实施,通过向各级领导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除以上几方面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服务、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争取做到法制宣传进一步深化,法制服务再上台阶,理论研究有所突破。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努力工作,山东省依法行政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全省的政府法制事业将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作者系山东省政府法制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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