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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月22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同年6月18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恢复市中区;市东区与历城县东郊人民公社合并,建立东郊区;历城县西郊、北园人民公社划归市区。调整后,济南市辖历下、市中、天桥、槐荫、东郊5个区,并称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改称分社(1962年底至1963年初陆续恢复区和街道办事处名称);历城、章丘、肥城、宁阳、莱芜、新泰、泰安、新汶8个县(市)。总面积12946平方公里。
各区都管辖了部分农业地区,具体区划为:天桥区(人民公社) 辖北坦、陈家楼、刘家庄、小纬北路、天桥东街、官扎营街、宝华街、工人新村、制锦市街9个分社和从历城北园人民公社划入的18个生产大队。槐荫区(人民公社) 辖西市场、经三路、道德街、振兴街4个分社,从历城县西郊人民公社划入的28个生产大队,南郊人民公社划入的东红庙、前后魏、南北辛3个生产大队,白马山铁路职工家属宿舍。历下区(人民公社) 辖院西、红旗、钟楼寺、院东、司里街、黄台、文化路、趵突泉、西青龙、共青团路10个分社和从历城县东郊、北园人民公社划入的七里河、甸柳庄、洪家楼、全福庄、石门、李庄、鹊华、菜市8个生产大队。市中区(人民公社) 辖原槐荫区所属经二路、大观园、馆驿街、经七路、杆石桥、四里村、岔路街7个分社和从历城县南郊人民公社划入的王官庄、梁家庄、四里村、王家庄4个生产大队。东郊区(人民公社) 辖原属51个生产大队,原市东区和从历城县平原人民公社划入的郭店、裴家庄、李家庄、谢家屯、韩仓、山前庄6个生产大队。
1961年4月18日,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长清县建制,重建泰安专区,将新泰、莱芜、宁阳、肥城、长清、章丘、泰安、新汶8个县(市)划归泰安专区。同年5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撤销济南市东郊区,并将原属市区管辖的东郊、西郊、北园人民公社划归历城市。调整后,济南市辖历下、天桥、市中、槐荫4个市区和历城县。市界东至章丘县,南邻泰安市,西接长清县,北连齐河县。总面积191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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