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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是市委主管全市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
(一)协调管理市政法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代管市法学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负责对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制订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市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大案要案。
(五)管理政法工作信息;开展政法宣传工作。
(六)制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市政法部门的市管领导干部。
(七)协调管理市政法部门的信访工作。
(八)指导各区(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代管市法学会。
(九)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