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离休干部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一、调整职能
将原由市人事局承担的“全市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职能划入市委老干部局。
二、主要职责
市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三)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负责外地离休干部来青安置的审批。
(五)组织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管理市老年大学。
(七)承担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九)承担市委、市委组织部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