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
专题
今天是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威海市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调查与思考

省慈善总会、省民政厅、大众日报社联合调研组(2007年6月20日)
 

威海市辖三市一区和两个开发区,面积5698平方公里,人口249万。近年来,威海市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6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0亿元,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与此同时,威海市将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威海市从去年开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并于今年5月底在全市启动了“慈善月”活动。预计全市企业认捐基金将突破12亿元,按年提取7%本金利息计算,每年可用善款8000多万元,加上社会捐款,每年可用资金超过1亿元,为慈善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威海市积极探索创新慈善运作模式,走出了一条“领导带头劝募、舆论宣传发动、重点企业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工作新路子,在全省独树一帜,开创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认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统筹推进慈善事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将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强调,社会救助工作“不要漏掉一家困难户、一个困难群众”,并多次带头捐款捐物。威海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始终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改善民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动员社会力量、挖掘社会潜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统一了全市思想。

一是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市委书记崔曰臣同志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掷地有声地指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让绝大多数群众‘过得好’,坚决不让一个困难群众‘过不去’。”富民优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成为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首要目标。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威海的意见》(威发〔2007〕10号),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就业、环境、住房、安全、交通等10大项5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威海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发展慈善事业、救助困难群众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从而大大提高了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是将慈善事业作为新形势下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威海市也面临着一系列社会问题,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有些群众因病返贫,还有些残疾人无收入来源急需救助等,如果不及时研究解决,势必引起困难群众不满,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近年来,威海市各级财政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逐年增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各级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十项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构筑了社会救助安全网。但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以大病医疗救助为例,威海市2006年度大病救助对象近5000户,按年支出医疗费的20%救助,需要资金2500万元,政府在短时间内显然很难拿出如此大额的资金。各级认识到,要实现“不让一个困难群众‘过不去’”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的辅助作用,同步推进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网和社会参与的慈善救助网建设,实现政府保障能力同社会互助方式互联、政府资源同社会资源互补、政府行政力量同社会动员力量互动,形成社会保障工作整体合力。

三是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通过慈善募捐和救助,一方面,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可推动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建设,这也是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不具备、慈善事业所独有的影响和作用。威海市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被誉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市委、市政府意识到,仅有这些还不够,一座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多地来自人文环境,“软实力”才是未来城市发展和竞争的关键。立足打造“最具爱心城市”,威海市委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慈善事业培养全社会团结互助、乐善好施、和谐相处、积极向上的良好道德风尚,倡导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爱心氛围,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

二、党委政府倡导带头,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威海市委、市政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慈善工作的领导,谋划发展思路,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制度保障,推动了慈善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慈善理论研究,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由市委牵头,组织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民政局等专家学者,组成专门课题组,深入探讨慈善理论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发展模式、制度建设等问题,研究确定了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思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加强规范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专门安排市民政局就“研究第三次分配理论,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发言,介绍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状况,分析形势,研究思路,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形成了重视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的良好局面。“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三次分配讲责任”,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

二是领导带头,引导慈善事业深入开展。慈善事业是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威海市委、市政府认为,党委政府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政府要强化爱民之心,积极引导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市委书记崔曰臣同志认为,各级领导同志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者,也应该是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必须积极主导、带头实践社会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激发全社会的爱心善举。5月28日,威海市委、市政府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大会,在威的五套班子领导全部出席,市委书记崔曰臣同志作动员讲话,出席会议的23名市领导现场带头捐赠,因公在外的王培廷市长还专门委托其他领导代为捐款,共捐款5.3万元,人均2200多元。成立威海市慈善捐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崔曰臣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市文明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力亲为,为“慈善月”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是完善政策,加强引导。慈善事业的根基在社会。政府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主要职责,就是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首先,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心。市委、市政府大力倡导企业要增加社会责任心,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奉献服务社会中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公信度,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今年年初,威海市表彰10个爱心慈善十佳企业和47个爱心慈善企业,向众多企业发出了鼓励参与慈善的明确信号。其次,认真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下发后,民政、税务部门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准予在计算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对捐款实行税前全额扣除,大大激发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第三,大力推行冠名捐赠和实名捐赠。对一次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签订协议,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冠名救助基金;对达不到冠名条件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实行实名制捐赠,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在媒体和网络上逐笔实名公布。

三、大力培育社会慈善意识,营造浓厚的慈善爱心舆论氛围

通过发展慈善事业,提高全社会慈善意识,有利于形成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和衷共济的良好社会风尚。威海市立足打造“最具爱心城市”,在发展慈善事业过程中,将培育社会慈善意识摆在首要位置,努力实现“政府有爱民之心、公民有慈爱之心、企业有社会责任心”,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
一是抓好慈善教育,培养慈善理念。把慈善理念的教育和培养纳入公民道德教育体系,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大中小学及幼儿教育中,增加慈善教育内容,在各级党校专门开设慈善教育课程,培养公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责任感。

二是党员干部带头,激发社会参与热情和慈善意识。在威海市“慈善月”活动中,市五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跟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各界作出了表率。连日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各行各业的党员干部自觉响应市委号召,走在慈善捐赠最前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执政为民”理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威海市“慈善月”社会捐款已超过3600多万元,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捐款占75%以上。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开展宣传,《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常年设立“爱心桥”慈善专栏,电视台开辟“威海慈善行”活动栏目,通过对“好人杨正权”等慈善榜样以及各类慈善活动的宣传,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风气。特别是在“慈善月”活动期间,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派出精干记者进行大信息量、高密度的现场采访和跟踪报道,滚动刊载市委书记崔曰臣同志《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讲话,及时跟踪报道最新进展情况,实现了电视上天天有慈善之影,电台广播里天天有慈善之声,报纸等媒体上天天有慈善之文,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使慈善事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与此同时,印制发放《劝募宣传手册》,详细解释捐赠方式、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城市主干道、重要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渲染气氛。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公民的慈爱之心和友善之情,对培育全社会养成团结互助、乐善好施、和衷共济的现代慈善意识,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创新运作方式,探索慈善事业发展长效机制

2002年以来,威海市组织开展了多次慈善捐赠活动,累计募集善款5000多万元,开展了“夕阳扶老”、“慈善助学”、“大病救助”、“灾害救济”等救助活动,数万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但慈善事业发展一直没有取得较大突破:善款规模偏小,最多的一年募集善款3300多万元;捐赠主体比较单一,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工薪阶层。面对这些问题,威海市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威海实际的慈善募捐新路子,初步建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募捐对象上,以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业为重点。威海市在发动慈善捐赠时,始终坚持“一二一”的慈善捐赠原则:“一”就是一个带头,党员干部带头捐款,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二”就是两个不动员,不动员困难群众参与,不动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参与,让群众自愿自觉参加;“一”就是一个重点,重点动员企业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在“慈善月”活动动员大会上,三角集团、威高集团就各认捐4000万元基金,在广大企业中树立了榜样,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使广大企业逐步成为慈善捐赠的主力军。

二是在募捐方式上,以倡导企业认捐设立慈善基金为重点。在“慈善月”集中捐赠期间,威海市在全省率先创新捐赠方式,大力推行企业认捐慈善基金,由慈善组织与企业签订认捐慈善基金协议,将企业大额捐款(200万元以上)作为慈善基金,基金本金继续留在企业使用,企业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目前按7%计算),每年把基金利息分两次交付给慈善组织。这种一次认捐、逐年付息的捐赠方式受到了企业普遍欢迎,实现了企业经营和慈善事业双赢,也为建立慈善事业长效机制探索了新路子。对慈善组织来说,善款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慈善组织不必担心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每年都可以提取基金增值部分,用于开展慈善救助。对企业来说,容易接受,一方面,没有给企业增加压力,比如三角集团认捐基金4000万元,扣除税收优惠,实际每年捐款不足200万元;另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声誉,企业捐赠几百万元,社会反响不大,但认捐基金上千万,群众会认为企业有社会责任感,树立了“富不忘本、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

三是在筹募方式上,由被动接收转为主动劝募。过去,往往坐等群众上门捐赠,收效不大。在“慈善月”活动期间,威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级党政领导同志,主动上门做工作,宣传慈善理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认捐基金。各级领导干部将劝募过程变成了宣传慈善、转变作风、深入群众的过程,在慈善募捐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题。通过各方面积极努力,全社会掀起了一股企业积极参加、群众广泛参与、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慈善热潮。

五、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社会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威海市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打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的社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一是健全完善慈善救助网络,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均成立了慈善捐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威海市及各市(区)先后成立慈善总会,下设办公室;采取与民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形式,在全市所有镇(街)设立社会救助中心,增挂县级慈善总会分会牌子,将慈善工作纳入其中,配备2—4名专职工作人员,统筹开展救助工作,运行经费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购买社会化服务,确保了慈善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另外,各级还充分利用“慈善爱心超市”、慈善救助热线等载体,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全市联动的慈善工作网络。

二是规划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效益。捐款的使用和去向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捐与助的有效结合既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威海市累计支出善款4000多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学”、“大病救助”、抗灾救灾、“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爱心复明”等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动,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报道,社会反响良好。这次“慈善月”活动结束后,威海市将科学规划安排救助项目,集中开展助困、助残、助学、助医、助老、赈灾等活动,重点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20%的家庭和因成员患大病或遭遇意外,造成实际生活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当前着重是组织好“大病救助”和“慈善助学”活动,对全市急需救助的贫困家庭和特困高考新生实施及时救助,以解他们燃眉之急。

三是增加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慈善组织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直接、有效”的原则,将慈善组织接收的每一笔善款和去向,都及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开。各级审计、民政部门依法对慈善公益组织实施有效监管,逐步健全完善慈善行业评估和失信惩罚制度。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慈善公益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效益鉴定与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威海市各级慈善组织大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财务、项目、信息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了善款安全。实行重大事项表决制度,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确保了慈善救助项目科学民主。

六、启示与思考

威海市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但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进入了快速发展、稳步推进的新阶段。总结威海经验,主要有四点启示:

第一,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模式。要正确处理发达国家经验与本土经验的关系,积极探索慈善事业本土化发展模式,推动本地慈善事业发展。威海市经过调研思考,在学习借鉴慈善“常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走出了一条“领导带头劝募、舆论宣传发动、坚持自愿原则、重点企业为主、党员干部带头、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工作新路子。实践证明,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开展募捐,发动全社会参与的方式非常有效,推动了现阶段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不可分。现阶段的慈善事业发展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初级阶段,与国外慈善事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民间慈善组织不发达、政策法制措施不到位、社会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都困扰着现阶段慈善事业发展。党委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负有重要职责。首先,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作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党委政府要通过强有力的公信力,倡导、推动、引领慈善事业发展。再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慈善组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科学实施救助,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第三,必须大力培育全社会慈善意识和现代慈善理念。由于历史原因等因素,我们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普遍不高,传统文化遵循“亲亲宗宗”,缺少平等博爱的现代慈善理念,必须扬弃传统慈善文化,大力培育现代慈善精神。要将宣传教育贯穿慈善事业发展始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播撒爱心理念,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社会养成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和衷共济、和谐相处的良好道德风尚。广大新闻媒体也要在宣传公益慈善、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典型榜样影响和教育群众,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第四,必须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为做大做强慈善事业提供组织保障。当前,慈善事业的社会基础还比较脆弱,社会认同度不高,这就要求慈善组织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尤其重要的是,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发动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必须树立诚实守信、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的社会形象,没有或者丧失公信力,慈善组织将寸步难行。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没有捷径可走,要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救助实效,使受助者获得最大的救助效益,为捐赠者打造奉献爱心的最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