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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2006年1月14日在政协第九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周鸿兴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九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政协委员,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有所作为”的工作思路,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省政协共收到提案688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651件。其中,7个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提案58件,人民团体提案2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件,委员提案590件。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提案分别送交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所属有关部门,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中央驻鲁单位、有关市政府、省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省属企事业单位等92个承办单位办理。大会以后提交的提案,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未予立案的37件提案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截至2005年底,所有提案已经办复。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3件,占2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45件,占5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117件,占18%;确实难以解决的26件,占4%,承办单位已留作参考并向提案者作了说明。
一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一年来,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政协提案工作。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对部分重要提案和相关文件作了批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工作的开展。孙淑义主席对提案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参与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行动,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的《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积极采纳提案建议,使提案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解决“三农”问题、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民营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优化投资环境等重大问题,党派、团体和委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涉及提案319件,占总数的49%。这些提案得到了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其中一些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政策或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如对民革省委关于改善污水处理现状的提案,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民盟省委关于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提案,省工商局制定了《企业信用分类评价与监管办法》,建立了企业信息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诚信系统;对民建省委关于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提案,省国资委认为建议符合我省国企改制工作实际,决定通过落实改制政策为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提供支持;对致公党省委关于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省农业厅提出了加快信息资源库建设等6项措施;对九三学社省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制造业的提案,省发改委已将建议的有关内容纳入我省“十一五”规划有关条文之中;对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省经贸委制定了放宽准入范围等5项措施;对委员关于推广集约用地有效形式的提案,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我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对委员关于加强外资投资环境建设的提案,省外经贸厅把完善涉外经济法规等5项内容列为重点工作。
在科教文卫体方面,党派、团体和委员就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扶持体育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提案163件,占总数的25%。这些提案对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承办单位对此非常重视,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建设性意见。如对民进省委关于开发民俗文化资源的提案,省文化厅进行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对农工党省委关于纠正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行为的提案,省卫生厅采纳所提建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药费用,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加强经济管理与监督,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意见》;对委员关于加快我省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提案,省科技厅作了认真答复,所提建议已被吸收到即将出台的《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之中;对委员关于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省教育厅制定了加大经费投入等5项措施;对委员关于加快推进山东体育产业化进程等5件提案,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及时答复。
在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共有提案169件,占总数的26%。承办单位对这些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如对委员关于加强现代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提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按照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八大建设”的要求,将有关建议落实到“文明山东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和“文明山东建设十大行动”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关于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的提案,中共山东省纪委在认真答复的同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对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提案,省人事厅召开了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改革方案;对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提案,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时采取措施,加大了督导落实力度;对关于给予居住我省老年台籍同胞生活补助的提案,省财政厅已经着手制定相关文件;对关于监督检查我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提案,省民委及时举办了清真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向全省推广了济南市老小寨村的经验。
为使委员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本报告选择了7个有代表性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工作概况作为附件,供大家参考。
二
一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突出抓了“三化”建设、重点提案办理以及提案宣传等关键性工作,使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一)突出抓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提案工作程序
为使提案工作与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相衔接,贯彻中央和省“两办”分别联合转发《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协2005年工作要点》部署,常委会责成提案委员会组织修订了《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在条例的修订工作中,提案委员会认真征求和吸收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市政协以及提案委员会委员、部分省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意见。新修订的条例在省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张高丽书记和韩寓群省长阅批,已由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通过重点提案办理推动整个提案工作深入开展,使已实施多年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委会责成提案委员会制定了《省政协重点提案确定和办理办法》。该办法对重点提案的内涵、确定和报批程序、跟踪督办等作了明确规定,现已由省政协九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全省。以上条例、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工作程序,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以质量促发展
提案工作质量包括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在这三个环节中,提案质量是基础,办理质量是关键,服务质量是保障。我们把提高服务质量寓于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之中。首先,常委会狠抓了提案质量,通过组织调研、视察,举办通报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编发学习材料等形式,大力普及基本知识,增强委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为委员提供知情服务。其次,常委会在促进提高办理质量方面,积极推动承办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使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提案看作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动力。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省公安厅、财政厅、建设厅、卫生厅等单位的领导同志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到委员住地现场办理提案46件,并对有关提案人进行了回访。通过提案人、承办单位和提案委员会的共同努力,省政协的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用经验推动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方法。2005年,省政协先后召开了提高提案质量座谈会和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座谈会。7个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侨联以及25位省政协委员交流了提高提案质量的经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34个承办单位介绍了提高办理质量的经验。两个座谈会的召开,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通过重点突破推动提案工作全面开展
按照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重点提案确定和办理办法》,常委会在开展提案工作时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抓重点带一般,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一是提请领导阅批重点提案。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与承办单位遴选了58件重点提案,报请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阅批。韩寓群省长和9位副省长,孙淑义主席和11位副主席、秘书长对重点提案及时作了批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二是召开协商办案会。对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件重点提案,省政协2位副主席分别带领有关委员现场视察,进行协商办案。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副省长赵克志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视察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省交通厅、公安厅进一步巩固完善了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联合调查组,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有关文件做了大量工作。为办理7个民主党派省委联合提交的优化提升中师教育资源提案,提案委员会组织民主党派省委与教育厅召开了协商办理座谈会,使所提问题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为解决济南市区废弃铁路影响交通问题,由1位副主席带领有关委员与济南市政府、济南铁路局负责同志实地勘察情况,现场协商制定解决方案。三是省政协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办提案工作。去年年底,由省政协5位副主席分别带领部分委员赴省科技厅、人事厅、农业厅、广电局、工商局检查督办提案办理情况。通过检查督办,进一步沟通了情况,增进了共识,总结了经验,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四是围绕重点提案开展专题调研。为推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解决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2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分别赴东营、泰安和济南、烟台、淄博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分别报送中共山东省委和省政府。
(四)突出做好提案宣传工作,坚持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
搞好提案宣传,对提高委员的责任意识、督促提案办理、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积极向《人民政协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值班日报》、《大众日报》、《大众网》、《联合日报》和省广播电台、山东卫视、齐鲁电视台等媒体提供信息,去年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发表有关省政协提案的稿件200余篇。特别是提案委员会和齐鲁电视台联合创办的《提案追踪》,作为全国电视百佳栏目,在宣传形式上有创新,在播出时间上有保证,在稿件数量上有增加,在宣传质量上有提高。在去年召开的华东6省1市、中南6省(区)和华北及东北地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我们介绍了做好提案工作特别是提案宣传工作的经验。同时,提案委员会还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编辑印发了2005年《省政协提案选编》、《提案追踪》,《省政协提高提案质量座谈会与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座谈会材料汇编》。提案委员会被省统计局确定为省级有关数据的直报单位。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为委员提供知情服务、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常委会真诚地希望各位委员对提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有所作为”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委会和政协委员“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多措并举,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提案这一最具政协特色的形式,认真履行政协职能,为我省“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力量。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注重对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生态省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认真选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按照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征集提案通知的要求,激励每一位委员积极撰写提案。进一步拓宽提案的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党派和界别优势,将重要会议发言、调研和视察报告及时转化为高质量提案。根据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严格审查立案程序,确保提案质量。
(二)坚持开拓创新,努力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要认真总结借鉴全国政协、兄弟省市政协及基层政协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成功经验。拟在第三季度召开省政协提高提案服务质量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讨开拓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要加强协调和沟通,使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委会调研、信息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联合承办、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新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点提案的确定和办理工作。重点提案的确定和办理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总抓手”。要按照《省政协重点提案确定和办理办法》,选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围绕重点提案认真调研,对提案进行“深加工”,写出专题报告。加强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沟通,增强办理实效。对列入承办单位计划逐步解决的重点提案,加大跟踪办理力度,促使提案建议落到实处。
(四)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提案网络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提案工作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今年省政协首次实行网上征集和交办提案。通过省政协网站,提案人可以提交提案,承办单位可以办理提案,提案委员会可以邀请群众点评提案,使提案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公开化,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新的形势下,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我省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在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新的业绩,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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