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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随身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证件。
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不得私自谋职,不得擅自进行采访活动。
在任何场合住宿,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办理住宿登记,在城镇,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办理。在农村,须于抵达后72小时内办理。
必须在所持签证,签注或其他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内出境,否则须于期满前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旅行证件和物品,在宾馆,贵重物品应交总服务台保管或放至房间的保险柜中,如证件或物品遗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电话:0531-8691545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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